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王为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为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王为民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王为民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王为民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就任前,王为民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
王为民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王为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崔小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崔小维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9年7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第三制药厂车间调度员,2001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销售员、销售经理,现任公司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小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静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06%。崔小维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