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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关于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本次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 70%的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2024年度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担保额度 (万元)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100%80,000
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20,000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100%82.43%080,00048.72%
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6.92%020,00012.18%

注:最近一期为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数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有的权益比例100.00%
主要业务功能型彩色涂层铝材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3年12月31日(元)2024年3月31日(元)
总资产223,299,159.32249,727,914.70
净资产207,844,324.58214,106,351.60
营业收入332,787,024.6895,851,055.47
净利润25,036,263.816,262,027.02

注:2023 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 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日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8,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有的权益比例100.00%
主要业务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S313省道21号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3年12月31日(元)2024年3月31日(元)
总资产1,085,629,086.271,118,527,812.16
净资产190,724,058.66179,332,132.76
营业收入22,089,877.2761,873,413.40
净利润-16,315,382.10-11,391,925.90

注: 2023 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 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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