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4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