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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4-031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十九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369,697,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6,969,750.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分配比例。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9,697,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29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8*****343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308*****747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运营部联系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九楼(邮编:414000)联系人:周勇 彭文峰联系电话:0730-8829751联系传真:0730-882975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十九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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