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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琴:关于与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框架协议的付诸实施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本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说明

一、协议签订概况

2024年5月15日,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钢琴”或“公司”)与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丰科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依法合规、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来根据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事项,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8234811J

4、法定代表人:王锐祥

5、注册资本:玖仟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年4月23日

7、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10号

8、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基本情况:锐丰科技系一家创新型文化科技演艺产业民营企业,以“文化科技+体育”为发展战略,旗下业务涵盖产品制造、文化演艺、创新文旅、体育运营四大领域,是国内领先的集创意策划设计、组织实施运营为一体的城市文体旅综合运营商,以文体旅全产业融合发展为己任,通过大型活动策划实施、文化体育创新、文旅品牌打造、文创开发运营,致力打造文体旅中国IP,推进业态全面更新升级。

(二)关联关系及最近三年交易情况:珠江钢琴与锐丰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锐丰科技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锐丰科技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经查询,锐丰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战略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充分发挥甲方作为乐器行业龙头企业及国有现代服务业的资源、品牌、平台、机制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乙方在大型文化演出项目运作的丰富经验,双方将在文化产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互利互惠,共赢发展,共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具体如下:

1、文化产业合作:

双方将在文化产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投资、开发、运营文化产业项目,

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

2、文化项目合作:

双方将共同开发文化项目,合作举办文化节庆活动,共同探索文化领域的新机遇,实现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演艺活动策划与执行:

双方将共同策划、组织各类文化演艺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发挥各自优势,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演艺市场推广:

双方共同开展演艺市场推广活动,利用各自的渠道和优势,扩大演艺项目的影响力,吸引更多观众参与。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5年,自2024年5月16日起至2029年5月15日止。在合作期限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半年内,双方可立足于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就本协议延期事项进行约定。如双方未就延期事宜达成一致则本协议于有效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四)其他内容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原则和意向,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具体合作项目涉及的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合作细节及详细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2、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具体协议。

3、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予以处理;如果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以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双方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协同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加深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有助于公司新兴业务领域布局,

构建音乐文化发展生态,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锐丰科技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本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金额,故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未来根据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框架协议情况: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序号协议对方协议名称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1广州工控健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2022年2月26日正常履行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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