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高如芝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审议并通过。
因王硕阳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高如芝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高如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因王硕阳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高如芝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高如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高如芝女士,1988年10月1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5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