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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9.9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9.78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23日

一、再次回购方案概述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09)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欣>2024-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操作。公司后续将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862,217,2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4,601,25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847,615,99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1,713,919.7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601,258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21,713,919.76元/1,862,217,256股=0.1190591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0591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9.9元/股-0.1190591元/股≈19.78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在回购价格上限19.7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278,05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166,83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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