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其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其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张其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简历
张其华先生:
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至2010年2月历任TCL王牌电器有限公司组织发展主任、规划与招聘主任;2010年3月至2017年9月历任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规划与招聘经理、组织发展经理;2017年9月至2022年9月历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人力资源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4年3月,先后任职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和君集团深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深顾问。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其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其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