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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网传媒: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0987 证券简称:川网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2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公司拟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构成进行调整,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2名调整为9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调整为3名;将监事会人数由5名调整为3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公司章程》具体变更条款如下:

序号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1第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党组织的工作规则。第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2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总编辑、副总经理、副总编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如有)主持,副董事长(如有)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五章 公司党委 (本章节为新增条款,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4第五章 公司党委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九十九条 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党委由7至9人组成,其中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含专职副书记)。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责 第一百〇二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公司党委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〇三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为党的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设立党的工作机构,保障党组织活动场所和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年度预算。
5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6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聘任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编辑、副总编辑、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聘任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7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有,下同)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8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下设编辑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五个专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委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根据实际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可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委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根据实际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可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9第一百三十七条 为了确保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编辑委员会,负责所属媒体内容的最终审核把关,委员会成员需由公司非独立董事出任,并获得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督促和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报告委员会的工作等事项。 (本条款为新增条款,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10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总编辑1名和副总编辑若干名,由董事会根据董事会编辑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共同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总编辑、副总经理、副总编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总经理、总编辑按照公司领导班子正职配备。
11第一百四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12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13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本章节为新增条款,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14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业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
15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工作管理部门,配齐配强法务工作人员,发挥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本条款为新增条款,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条款,本

章程全文中原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条款中涉及引用其他条款序号变化的依次变化。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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