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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公司股份432,973,5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181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407,939,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31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5,033,8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497%。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1人,代表公司股份32,382,6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80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省、赵航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857,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反对股数为11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6,5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15%;反对11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858,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股数为1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858,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股数为1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858,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股数为1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858,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股数为1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134,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3%;反对股数为83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1,544,0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4103%;反对83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17,980,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72%;反对股数为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858,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股数为1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6433%;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32,685,1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反对股数为28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094,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1094%;反对28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17,980,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72%;反对股数为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46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1、《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逐项表决的议案

11.01 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17,980,4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72%;反对股数为14,993,1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5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1%;反对14,993,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1.02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17,980,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72%;反对股数为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1.03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17,980,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72%;反对股数为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1.04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17,980,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72%;反对股数为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7007%;反对14,992,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2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12.01选举王宗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32,760,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70,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5%;

王宗宝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徐鼎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32,760,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70,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5%;

徐鼎一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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