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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4-048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

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且发表了意见。

6、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2023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以2021年为基数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的业绩考核条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董事会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1,068,33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因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情况及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4、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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