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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4-045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旭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3,652,030股,占上市公司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的40.35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2,922,7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4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2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2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2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60%。

7、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2,997,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1%;反对6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13%;反对65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2,997,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1%;反对6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13%;反对65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997,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1%;反对6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13%;反对65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2,997,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1%;反对6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13%;反对65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3,652,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3,652,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3,652,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652,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3,148,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7%;反对50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60%;反对50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98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3,652,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3,652,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3,648,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9%;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53,652,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3,652,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陈磊、朱斌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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