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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大厦B座20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郑建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502,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06%。

证券代码:301378证券简称:通达海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136,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4%。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4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郑建国、徐东惠、辛成海、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本议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63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徐东惠回避本议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50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宋雨钊律师、常桂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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