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绿通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颖 |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上市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 | 是 |
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
4.上市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2)列席上市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3)列席上市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0次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监管要求、独董办法与股东减持规定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上市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上市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 2023年11月,上市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现有厂区西南侧变更为现有厂区西北侧,并将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2024年4月,上市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年产1.7万台场地电动车扩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2023年10月,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通产业基金”),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60,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上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59,3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8.83%;2024年4月,上市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绿通产业基金拟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引导基金、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总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其中绿通产业基金将认购基金总规模的39%,即人民币1.95亿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前述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投资规模较大,请上市公司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实缴出资。 3、关于业绩变动 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6.48%,净 |
利润同比下降15.64%,上市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13%,净利润同比下降
36.43%,上述业绩变动主要系境内外行
业竞争持续加剧、客户订单需求下降所致。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境外市场需求变化情况、行业竞争变化情况对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
4、关于超募资金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超募资金169,626.47万元,金额较大,目前主要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尽快确定超募资金用途,做好募集资金规范管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高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