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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典制药: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300705证券简称:九典制药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3223债券简称:九典转02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大道1号)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5人,代表217,139,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595%。

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166,893,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138%。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4人,代表50,246,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45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6人,代表50,255,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483%。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7,139,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7,139,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7,139,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17,139,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17,139,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17,139,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7.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7,139,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7,139,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9.00《关于公司2024年-2026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7,139,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10.00《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2,322,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议案11.00《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16,528,5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议案12.00《关于调整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4,895,1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345%;反对9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弃权5,261,3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9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45%;反对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弃权5,261,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93%。

上述议案中,议案8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樱、吴涛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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