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54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1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2024年5月23日起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8038 | 金宏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4/5/22 | 2024/5/23 |
? 调整前转股价格:27.4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7.12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5月23日
一、转股价格的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金宏转债”发行之后,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
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及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金宏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结果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87,569,51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081,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80,488,513股。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80,488,513×0.35)÷487,569,513≈0.34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派送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
= P
-D = 27.46-0.3449 = 27.1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7.46元/股调整为27.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金宏转债”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5月23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日)起恢复转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联系电话:0512-65789892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