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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变动及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6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变动及进展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茂莱光学”)近日收到通知,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南京江宁经开茂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5月10日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并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现将产业基金变化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金规模为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3,750.00万元,占比

37.50%。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产业基金变化及进展情况

该基金已于2024年5月14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一)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江宁经开茂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4年05月1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邹华)
出资额10,000万元整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2595号(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业基金变化情况

1、 协议主体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开高新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江宁产业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铂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成立产业基金。

为了有效推进产业基金设立,经各方沟通和协商,拟对产业基金合伙人及认缴出资进行调整,其中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产业基金的设立;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10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同时新增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950万元。

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比(%)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2.00%
有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比(%)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5037.50%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5019.50%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15.00%
南京江宁产业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50015.00%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010.00%
南京铂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01.00%
合计10,000100.00%

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WLQC42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滨
注册资本1,5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05-29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8号金融城4号楼39层
主营业务(一)创业投资业务;(二)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三)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四)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六)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七)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八)融资策划、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6.67%)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67%)

2、 基金费率变化情况

(1) 投资期内,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员工跟投平台除外),费率由2%/年变更为1.8%/年(一年按365天计算);

(2) 退出期内,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本合伙企业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余额(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员工跟投平台除外),费率由2%/年变更为1.8%/年(一年按365天计算);

(3) 在本合伙企业延长期和清算期间,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余额的0%/年。

3、 超额收益分配变化情况

原拟定内容:超额收益的20%在普通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如后续最终设立的投资基金中普通合伙人超过1个),8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现变更为:超额收益的1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9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尚需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等手续。由于产业

基金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

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存在因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

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达成预期收益或者出现亏损

的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

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

管理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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