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陆利斌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届满,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并提议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利斌、周冬菊、蒋茜和宋建源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5,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并提议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定期存单等资产质押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通过质押持有的定期存单等方式,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定期存单等资产质押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