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州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83号
杭州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未进行现金分红。你公司是信息发展控股股东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你公司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敦信华盈2号、敦信6号分别于2023年12月1日、12月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信息发展股份30,800股、57,500股,合计减持金额为154.98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 2.3.1条的和《关于进
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
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