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财产份额继承事宜的议案》。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湘潭德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潭德晟”)合伙人丘大谋先生于近日去世,根据(2024)西碑证民字第430号《公证书》及丘大谋先生配偶谢凤芝女士与丘大谋先生儿子丘军先生签订的《湘潭德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赠与协议》,其儿子丘军先生合法继承和受让原丘大谋先生合计持有的湘潭德晟1.04%合伙份额(对应9.90万元出资额)。
鉴于公司2019年制定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对于激励对象去世情况下其财产份额如何处置未作出特别规定,根据《激励办法》第28.5条的规定,其它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解决方案,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
鉴于此,对于原丘大谋先生持有的湘潭德晟1.04%合伙份额(对应9.90万元出资额),拟由其儿子丘军先生继续持有,丘军先生成为湘潭德晟有限合伙人,丘军先生所持湘潭德晟合伙份额将仍严格按照《激励办法》关于锁定期的相关规
定进行锁定。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更好地落实2019年股权激励事项,授权董事长对2019年《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未尽事宜进行决策、处理。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