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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17
股票简称:北新路桥                                 股票代码:00230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告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      年     月     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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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 AA 级;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
所有者权益为 122,642.23 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858.46 万元(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合并报表口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
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
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
定性。
    三、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
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深交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
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深交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
性风险。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
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
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
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
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五、截至 2009 年末、2010 年末、2011 年末和 2012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
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2.07%、72.10%、71.30%和 75.54%。从我国建筑施
工行业目前的总体情况来看,行业内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公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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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业务包括投标、中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维修的全过程,该业
务经营特点导致项目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同时需要大量的
资金用于向业主提供现金保证、开具各类保函及质量保证金等。公司对资金的需
求往往通过银行贷款途径满足,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75.54%,虽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
但仍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并且,未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工程项目
投资的增加,公司的资本支出将继续加大,债务规模可能进一步扩大,可能会加
大发行人的财务风险。
    六、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和 2012 年上半年,发行人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858.80 万元、6,440.46 万元、5,276.11 万元和 2,124.9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033.94 万元、-20,169.71 万元、
-2,575.48 万元和-14,357.09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
大,201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 2009 年减少 32,203.65 万元,下降
267.61%,主要由于公司于当年加大了工程承揽规模,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
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大幅增加。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下降可能会对其
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发行人抵御风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七、本期债券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虽然担保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
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的盈利能力有可能发生不利变化,
这可能会影响担保人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能力。此外,担保人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若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则担保人的盈利能
力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会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
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
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这将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 2012 年三季度报告已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公开披露。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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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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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北新路桥、公司、发行人          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
                                指
人、兵团建工集团                       责任公司
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疆内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疆外                        指
                                       其它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
境外                            指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
                                       域
董事或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理人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鹏元资信、资信评级机构          指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司
                                       2012 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4.8 亿元公司债
本次发行                        指
                                       券的行为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公司章程                        指
                                       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
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            指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北新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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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
                                     《2012 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      指
                                     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于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 4,750.00
首次公开发行                    指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 8.58 元/股,
                                     募集资金净额 37,634.58 万元
                                     发行人于 2011 年公开发行 2,490.66 万股人
2011 年公开增发                 指   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 16.06 元/股,募集
                                     资金净额 37,395.51 万元
                                     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
                                     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
质押式回购                      指
                                     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
                                     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
最近三年                        指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
报告期                          指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
工作日                          指
                                     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
法定假日                        指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
                                     法定假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特机分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
                                指
                                     责任公司特种机械工程分公司
工一师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第一师
兵团五建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兵团六建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
四方土木                        指
                                     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于 2010 年出资设立的重庆北新路
重庆北投、北新投资              指   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 2011 年 8
                                     月更名为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
草街示范园 BT 项目              指
                                     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 BT 项目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纺织园土地整理一期
纺织园 BT 项目                  指
                                     工程 BT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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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融资租赁合同》               指
                                    的《融资租赁合同》
阿尔及利亚                     指   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
吉尔吉斯斯坦                   指   吉尔吉斯共和国
巴基斯坦                       指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塔吉克斯坦                     指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蒙古                           指   蒙古国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
投标保证金                     指
                                    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履约担保的一种,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
履约保证金                     指   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
                                    约而向承包人收取的一种金钱保证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
                                    工总承包工程,可以全部自行施工,也可
施工总承包                     指
                                    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
                                    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
                                    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
工程总承包                     指
                                    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
                                    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
                                    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
                                    模式,根据项目发起人与投资者签订的合
                                    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
BT                             指
                                    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
                                    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
                                    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
                                    回报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
                                    让,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
                                    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
                                    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
BOT                            指
                                    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
                                    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
                                    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
                                    府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
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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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Beixin Road & Bridge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朱建国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邮政编码:830011
    设立日期:2001年8月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28,713,200元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新路桥
    股票代码:002307
    董事会秘书:朱胜军
    电话号码:0991-3631209
    传真号码:0991-3631269
    互联网网址:www.xjbxlq.com
    电子信箱:zsj@xjbxlq.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运输、搬运装卸(机械)。一般经营项目: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新型建材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援助成套项
目A级实施企业资格;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润滑油、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
建筑材料、通讯器材(专项除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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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发行经发行人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均已披露于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并已分别刊登在 2011 年 11 月 29 日、2011 年 12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81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
内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 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三)发行总额:不超过 4.8 亿元(含 4.8 亿元)。
    (四)债券期限:6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本期债券前 3 年的
票面年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利率
上调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
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3 年固定不变。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
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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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
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内,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投
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八)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九)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十一)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
(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
体情况确定。
    (十二)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四)发行首日:2012 年 12 月 19 日。
    (十五)起息日:2012 年 12 月 19 日。
    (十六)付息日:2013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1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2018 年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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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八)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九)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
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二十三)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四)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发行费用:本期债券发行费用不高于募集资金的 1.8%。
    (二十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调整负债结构。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2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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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首日:2012 年 12 月 19 日
    网上申购期:2012 年 12 月 19 日
    网下认购期:201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1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国
   联系人:朱胜军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6-17 层
   电话:0991-3631209
   传真:0991-3631269
   邮政编码:830011
    (二)承销团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主办人:廉晶、桑卓
   项目组成员:王学飞、闫星星、焦希波、张春晖、刘宏宇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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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85130881、010-85130423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2、分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薛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3 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12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汪浩、张华、肖陈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 7 层
联系电话:010-57601920、010-57601917、010-57601915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140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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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詹茂军、王韵思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联系电话:010-88085128、010-88013851
传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 A 座 12 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朱明、崔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 A 座 12 层
电话: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政编码:100033
(四)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吕桦
联系人:沈楠、邱程红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三、四层
电话:029-88275932
传真:029-88275912
邮政编码:7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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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担保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国
     联系人:张玉贤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13号
     电话:0991-2635892
     传真:0991-2635892
     邮政编码:830002
     (六)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王婧、刘洪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3 号平安大厦 1006 室
     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王学飞、廉晶、桑卓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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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10-85130881、010-85130423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八)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收款账户:7112310182700000540
   (九)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总经理: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邮政编码:518010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根据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书面确认及在作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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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必要的查询后确认,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
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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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鹏元资信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
债券信用等级各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BBB、BB、B、CCC、CC
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CCC 级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
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鹏元资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
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鹏元资信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表示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
险很低。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鹏元资信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
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的条件下,鹏元资信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兵团建工集团提供的保证
担保不足以提升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但可以较大程度上提高债务偿还的保障程
度,进一步增强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
     (三)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基本观点
    (1)公司承包资质较齐全,曾参与较多知名工程,具有较强的工程承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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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2)公司业务区域较广,在手订单较多,未来收入较有保障;
    (3)公司近年收入稳步增长,毛利率相对稳定,资本结构有明显改善;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2、关注
    (1)公路施工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应收帐款及存货增长较快,存在一定的
资金占用风险;
    (2)原材料、工费等价格的波动增加了公司成本控制难度;
    (3)公司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业务发展资金不足,且 BT 项目未来资金需
求较大,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四)跟踪评级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
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
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北新路桥需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
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
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北新路桥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
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北新路桥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
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
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北新路桥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有
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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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北新路桥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北
新路桥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
致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鹏元资信公司网站(http://www.pyrating.cn)公布跟踪评
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本公司及相关部门。发行人亦将通过深交所
网站(http://www.szse.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
以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注重加强同银行的沟通和联系,同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
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授信总额度约 88.42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 50.57 亿
元,尚余授信额度约 37.85 亿元。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及一期
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及一期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行任何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
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为 4.8 亿元,占发行人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比例为 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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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2.6.30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比率              1.35            1.46       1.62          2.03        1.61         1.67     1.57         1.57
    速动比率              0.90            0.99       1.11          1.43        1.13         1.18     1.05         1.04
  资产负债率            75.54%          74.74%    71.30%      70.65%        72.10%      73.94%     62.07%    62.19%
                         2012 年 1-6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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