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叶正鸿先生、庄竣杰先生以通讯(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陈新界先生主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陈新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 年5月14日
陈新界先生简历
陈新界:男,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武警部队广东省总队广州市支队花都市中队司务长、副中队长、广州市支队十中队中队长、广州市支队七中队中队长、广州市支队司令部作训股股长、广州市支队副参谋长、参谋长;武警部队广东省总队湛江市支队支队长;武警部队广东省总队湛江支队支队长、上校支队长;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访维稳部副部长兼人民武装部部长、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工会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兼人民武装部部长。2024年4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新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