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长ZHANG JINSHAN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14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监局《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严格督促公司落实整改计划,同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应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增强规范运作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