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
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环节。
公司已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按照上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披露,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鉴于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4年5月)》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