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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鉴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37.5%股权,并向不超过35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企业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盖章):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湖北长江长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37.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企业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签署页)

承诺人(盖章):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龚爱芬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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