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4年5月1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399 | 吉翔股份 | 2024/5/10 |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4 |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暨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拟取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就取消聘任及相关事宜与其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取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同时公司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4项议案,暨《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取消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4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主会场位于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位
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39号A栋7楼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及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7 |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8 |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
9 |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0 |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13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及交易额度的议案 | |||
6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7 |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8 |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9 |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0 |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13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