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根据股东单位推荐,提名许鸿生先生、张存生先生、肖立先生、周水良先生、刘贻俊先生、杨珂女士、林友强先生等七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袁英红女士、马晓茜先生、张华先生、王承志先生等四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选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其符合任职资格,能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已按照证监会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按照累积投票制等额分别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董事会候选人的简历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