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2024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从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集团”)取得的借款14.51亿元将于2024年5月31日起陆续到期。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向新希望投资集团申请将前述借款14.51亿元全部展期至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的日期,具体展期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借款年利率参照公司及新希望投资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同期贷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定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与本次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