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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智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智能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9.34元/股),则“智能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智能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31日(周五)下午14:00,在公司1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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