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析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首次授予的26位及预留授予的35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134.50万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另外,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将回购价格由4.62元/股调整为4.58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