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经营范围变更所致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根据《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具体如下: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8.62元/份调整为118.44元/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1.78元/份调整为111.6元/份;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1.78元/份调整为111.6元/份;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4.35元/份调整为74.17元/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5.95元/份调整为55.77元/份。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帆先生因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林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执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4年5月30日下午14: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至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