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敬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