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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股票代码:600565 股票简称:ST迪马 公告编号:临2024-04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了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消息。

?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3.12%,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控股股东债权人于2024年5月8日向五中院递交了申请控股股东重整的相关资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年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相关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及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

(三) 经公司核实,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4年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36号)。

(三)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资产减值测试并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

(四)因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环境、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2023年12月31日,迪马股份合并报表已到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94,974.35万元,公司债券21迪马01托管量32,581.1万元未能到期足额偿付本息。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与协调展期等相关事项,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与各方积极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化解债务问题,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进展公告》(2024-035号)与《ST迪马关于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公告》(2024-039号)。

(五)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收盘价为0.95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持续6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24-040号)。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3.12%,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后续存在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东银控股债权人于2024年5月8日向五中院递交了申请控股股东重整的相关资料,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重整进展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

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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