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已提交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提交听证申请的背景及情况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4〕第< 156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其他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