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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供应商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总体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下同),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一、交易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

2、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可循环使用;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注册、分期发行,具体以各项资产证券化产品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3、发行期限:各期产品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

4、发行利率: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协商确定。

5、增信措施:根据各项资产证券化产品实际情况,可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出具债权债务确认并签署到期对目标应收账款债权无条件付款的书面确认文件。华发集团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及授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6、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等符合要求的机构,具体机构及费率根据各项资产证券化产品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等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可能涉及的场所。

8、其他事项:根据产品具体需求,可由华发股份向发起机构提供无息过渡资金,专项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产品发行后的募集资金或转让对价优先偿付华发股份的过渡资金。

鉴于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聘请华金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华发集团为本业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向华发集团通过反担保等均涉及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金证券79.0106%的股份、通过参股公司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金证券1.4493%的股权。本公司董事谢伟先生担任华金证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郭瑾女士担任华金证券董事。华金证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法定代表人:李光宁成立日期:1986年05月1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691,978.971564万元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2,964,895.62万元,负债总额为55,440,072.86万元,净资产为17,524,822.7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68,687.87万元,净利润524,445.3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75,283,406.48万元,负债总额为57,708,103.52万元,净资产为17,575,302.95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603,732.21万元,净利润137,936.00万元。

2、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98231D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1日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345,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90,307.76万元,负债总额为593,266.47万元,净资产为397,041.2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9,691.48万元,净利润为-17,567.2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270,209.40万元,总负债875,718.42万元,净资产394,490.98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585.88万元,净利润 -2,550.31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

公司本次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的相关定价均充分参照了行业的平均收费水平,并结合各项资产证券化产品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后协商确定,相关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优化账期管理,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现金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所需,交易定价在充分参考发行品种及市场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交易各方履行各自职责,协调各自资源,共同推进,有利于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行工作。

四、开展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200亿额度内授权董事局主席具体决定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发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场所、增信措施、一次或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资产服务机构、发起机构、保理商、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等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等相关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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