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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64,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2,858,380股减少至212,093,98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212,858,380元变更为人民币212,093,980元。

由于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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