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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3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92号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亿元,同比增加132.89%,其中联盟业务实现收入

5.45亿元,同比增加314.60%。报告期末,公司联盟门店数量超过5,100家,其中本年度新增3,742家。报告期内,公司联盟业务毛利率为5.99%,同比下降6.67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联盟业务的合作模式、合作对象基本情况、公司承担的义务与责任、收入确认政策,如使用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的,说明核算依据及其合理性,并列示报告期内公司就联盟业务提供服务或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按产品或服务类别列示的数量、销售金额等,明确说明联盟业务是否具

有商业实质,相关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准确。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联盟业务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并说明所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

(2)结合相关业务产品或服务销售价格、产品结构及成本变化、行业发展、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6.97万元,同比增加12.23%。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成本构成变化、费用明细、毛利率变化情况等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关于分季度经营情况。年报显示,公司分季度业绩中第一、三季度净利润为正,但第二、第四季度净利润大额为负。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各季度各类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各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05.33万元,同比大幅增长969.34%,与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2,856.97万元差异较大。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且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关于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为46.15%,较2022年度上升25.87个百分点。请

你公司补充报备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并与2022年客户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如单一客户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请详细说明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关于商誉减值。2012年6月,公司收购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华”)相关资产组形成商誉人民币2,569.54万元,前期已计提商誉减值596.16万元,本期新增计提商誉减值423.60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上海百华经营情况详细说明商誉减值的参数设置、具体过程,说明减值测试方法选取的合理性、减值测试过程的合理性及相关参数选择是否恰当,明确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是否恰当、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938.93万元,期初余额3,205.8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购买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关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项金额为616.66万元,同比增长876.25%。请你公司说明前述费用发生的主要原因、发生明细、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其较2022年度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关于员工数量。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人数为276人,较2022年末下降57.60%,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各类业务开展情况、业务模式等,说明在职员工大幅减少而营业

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合理性及对公司业务的具体影响。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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