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9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拟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450,2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5 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4,762,65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 股,合计转增 180,092,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30,322,000 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0,2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50,23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30,322,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5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
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3*****762 | 马科 |
2 | 08*****759 | 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 | 02*****328 | 马德福 |
4 | 08*****611 | 九江富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 | 03*****842 | 罗佳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股本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转增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8,835,011 | 86.36% | 155,534,004 | 544,369,015 | 86.36%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394,989 | 13.64% | 24,557,996 | 85,952,985 | 13.64% |
股份总数 | 450,230,000 | 100% | 180,092,000 | 630,322,000 | 100% |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30,322,000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104元。
八、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科,外部董事陈钊(已离任)、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马小玲、吴作贤、德福投资、科冠博泰、马德福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丹妮联系电话:0792-8262176联系传真:0792-8174195电子邮箱:SAD@jjdefu.com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号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