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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星源1: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400211 证券简称:R星源 1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及财务总监卓彬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林健武董事公差郑列列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文件均完整备置于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世纪星源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报告期、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博世华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海立方深圳市海立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清研紫光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蓝色空间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
城市更新项目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
润涛公司润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世纪星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FOUNTAIN 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FOUNTAI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70号华乐大厦3F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发展中心大厦13F。自2017年5月8日起,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3F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3F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1
公司网址http://www.fountain.com.cn
电子信箱fountain@sfc.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罗晓春刘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3F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3F
电话0755-822088880755-82208888
传真0755-822070550755-82207055
电子信箱luoxiaochun@sfc.com.cnliuhua@sfc.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总部董事局秘书处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470942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报告期内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报告期内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定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栋、王维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94,360,373.55283,743,655.46283,743,655.46-31.50%383,536,205.94383,536,20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9,310,099.00-156,057,380.45-156,057,380.45-27.72%139,036,735.82139,036,73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99,292,153.79-114,532,307.20-114,532,307.20-74.01%-27,844,806.56-27,844,806.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535,328.4510,012,274.3310,012,274.33-325.08%279,093,997.09279,093,997.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83-0.1474-0.1474-27.75%0.13130.13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83-0.1474-0.1474-27.75%0.13130.13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90%-11.87%-11.87%-6.03%10.66%10.66%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元)2,403,624,898.602,602,189,919.902,605,085,189.27-7.73%2,474,377,401.282,474,377,40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13,165,519.741,212,593,788.371,213,835,583.91-16.53%1,374,244,340.311,374,244,340.3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主要涉及以下事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报表附注五.4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 □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2023年2022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194,360,373.55283,743,655.46扣除前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1,768,612.211,793,741.88扣除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192,591,761.34281,949,913.58扣除后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8,171,813.2350,757,770.5148,445,407.0766,985,382.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2,012.83674,201.77-6,245,225.38-190,937,062.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58,879.153,699,200.66-2,879,203.28-197,253,272.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909,995.251,982,241.234,949,088.2912,443,337.2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1,206.951,909.858,224,465.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688,225.562,615,672.321,599,482.2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3.2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2,581,306.1520,401,700.20
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说明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83,571.734,058,036.00
债务重组损益358,189.00-7,856,239.12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562,280.47-68,044,722.4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947.63-2,426,764.88186,908,804.25
减:所得税影响额44,282.22292,425.8841,714,682.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67,920.49376,273.35681,984.68
合计-17,945.21-41,525,073.25166,881,542.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主要业务:交通、清洁能源、水资源基础设施经营性项目的开发投资;低碳技术集成、水处理设备销售和环境处理成套设备销售和环境工程服务;不动产项目的开发管理、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酒店经营、物管服务和“智慧空间水管理”服务;不动产项目权益投资组合管理和大型工业园区开发投资管理。

随着国家多年来不断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投入,传统存量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提质增效、升级改造的项目成为市场的一个拓展方向,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努力开拓市场,加快新技术研发,拓宽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环境保护行业中相关的“无害化、减量化”工程服务类业务,竞争力激烈而且年度市场容量出现下滑,但有关生物质固废“资源化”的产品类业务,因公司在合成生物材料、氧化催化助剂、农用沸石基纳米缓释肥等科研方向的投入,逐渐形成了系统化的知识产权后,未来将在合成生物材料的制造、销售和清洁能源产品生产、销售业务,逐渐形成竞争优势的同时,塑造新的主营业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关键技术人员、专有设备以及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等未发生变化。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按新的业务模式发展主营业务:

1、交通、清洁能源、水资源基础设施经营;

2、低碳技术集成平台和淡水科技设备、再生能源以及环境处理装备;

3、不动产工程服务、污染处理/能源再生工程服务、园区循环经济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服务(包括设计、建造、监理、运维服务);

4、酒店经营、物管服务、租赁服务及衍生商业管理;

5、与公司以上1、2、3业务内容挂钩的合成生物材料能源生产线项目的“IP”授权、“合同能源”的管理和不动产项目(包括工业园区)的投资管理。

报告期经营情况回顾:

(一)交通、清洁能源、水资源基础设施经营

(1)公司根据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开发“深圳车港”协议书》,在邻近文体中心地块范围内所置换的地下停车场BOT项目的建设尚未开始。

(2)报告期内,公司为中霆世纪提供了“泥炭生产腐殖酸有机聚合材料&水焦炭再生燃料”生产线项目前期服务(包括知识产权授权和立项管理的服务内容);其中的一个农用缓释材料和再生燃料生产线投资项目,(预计材料&再生燃料的产能规模为6万吨/年)已获得政府的投资立项批准。当中霆控股完成项目的投资(投资预算为2亿元)后,公司已提供的“包括知识产权授权和立项管理的服务”将形成占该生产线项目税后利润10%的权益。

(二)低碳技术集成平台和淡水科技设备、再生能源以及环境处理装备

本报告期内,世纪星源根据中霆世纪的管理服务协议,向其提供的包括知识产权授权和立项管理的服务的预收款为1,188.36万元。

(三)建筑工程服务、污染处理工程服务(包括设计、建造、监理、运维服务)

工程服务业务在上半年共进行了80余项工程服务的立项投标,完成91项工程方案设计,并投入了952万元技术研发等费用,新签订合同的金额2.65亿元, 报告期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69亿元,工程服务在2023年的亏损为3,210.74万元。

(四)酒店经营、物管服务、租赁服务及衍生产业不动产的物业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智慧空间”品牌下物管服务、租赁服务及衍生商业管理、综合物业服务正常开展,报告期内收入较去年有所改善。

(五)与公司以上(一)、(二)、(三)业务内容挂钩的合成生物材料能源生产线项目的“IP”授权、“合同能源”的管理和不动产项目(包括工业园区)的投资管理

(1)为中霆世纪提供(包括知识产权授权和立项管理)的服务,已在全国多个临港园区内,为中霆控股集团计划投资的“泥炭生产腐殖酸有机聚合材料&水焦炭再生燃料”生产线项目,完成了投资立项的前期准备;但受集团上级机构调整的影响,实际政府立项工作,在本年度没有取得进展。

(3)在南油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资管理目标是:①合作期初期收取的2亿元拆迁补偿费;②开发期每年收取的8,000万元安置补偿;③取得符合约定的开发主体公司全部股权。在报告期内,合作方挪用项目开发期的拆迁补偿贷款,并未支付8000万元安置补偿。本期在确认优先股回报收入的同时,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计提20%资金占用费。南油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已进入预售期,公司在建设期(投资管理期内)每年将产生8,000万元稳定收益,估计投资管理期4—5年。在投资管理期结束时(建设期完成后),合作方将退出新设的开发主体,而公司将在投资管理期结束时获得开发主体100%的股东权益(包括项目公司的全部资产)。2023年4月,合作对方“泰合瑞思”提供了蓝色空间对外担保的一份文件,该文件包含了日期为2021年3月3日对恒裕集团及深圳市恒裕华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32.45亿元债务提了供

担保。而公司在此前未见过前述文件,而且在文件中发现了伪造世纪星源公章的虚假文件。世纪星源公司立即将相关线索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举报。目前,该案件仍在刑事案件的调查程序中。

若上述蓝色空间为恒裕实业的32.4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并以项目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约定合法有效,将影响世纪星源公司收取蓝色空间欠款19,318万元的应收债权,将影响开发期未来每年8,000万元稳定收益,将严重影响世纪星源公司在开发期结束时100%项目公司权益收回时的资产价值。

(4)位于南山文体中心暨停车场置换项目,公司在投资管理期内的投资管理目标是:①报建开发期内争取可能的地面建筑权益;②未来取得不多于5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PPP项目经营权。因南油厂区城市更新项目,需临时占用南山文体中心暨停车场项目用地,因此南山文体中心暨停车场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暂停。

(5)平湖村旧村改造的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开发权益的投资管理

平湖村旧改更新单元合作项目(投资管理期限预计从政府立项开始至土地使用合同为止)是指星源股份通过筹措资本金和借贷资金来开展前期专项规划报批和拆迁工作而取得土地开发权益的业务。当公司完成相关编制专项规划工作被批准后,合作方平湖股份于2018年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与第三方保银公司签订相同区域的城市更新合同。公司就平湖项目城市更新合作权益事项提起了诉讼,最终取得了(2019)粤 03 民终19234 号终审的胜诉裁决,法院最终裁定平湖股份需与公司“继续履行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协议”。于是在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与中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平湖项目达成框架合作协议,在平湖旧改项目上引入中霆控股为战略合作方,并以开具一亿元商票合作预付款形式,在第一季度完成支付。但最近深圳中院再就上述同一事项的(2020)粤0307民初39413号案由,作出如下的二审判决内容:“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平湖股份已构成违约,但双方协议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法院判决支持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世纪星源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所致损失,可另循法律途径向平湖股份主张”。因此公司将以违约侵权损失向平湖股份公司进行追偿。

(6)肇庆?北岭国际村项目土地开发权益的投资管理

鉴于 2019 年 12 月,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做出了肇自然资(国地)撤决字[2019]1 号《关于撤销肇府国用(证)字第0002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决定》,并同时要求百灵公司向该局重新申请办理土地证。5 家香港子公司(即仲裁裁决的对项目公司依法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 70%的分配权的主体)在广金国际公司主导下,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局提起申请撤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百灵公司土地证的决定的行政复议。2020 年 7 月6 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维持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肇府国用(证)字第 0002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决定》,如有异议在15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0 年 7 月 15 日,在广金国际公司主导下,已向肇庆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继续配合广金公司所主导的针对“土地证”撤销等相关可能影响清算资产价值的申请行政、司法复核手续,同时积极推进公司清算程序和其他交易实现资产价值的措施。

(7)中环阳光星苑土地开发权益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持股方式持有对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的开发投资,推动部分未售房产去化和结合商业租赁模式来提高公司收入。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94,360,373.55100%283,743,655.46100%-31.50%
分行业
酒店经营、物业管理收入等23,454,368.8312.07%24,466,772.398.63%-4.14%
环保业务收入169,137,392.5187.02%257,483,141.1990.74%-34.31%
其他1,768,612.210.91%1,793,741.880.63%-1.40%
分产品
分地区
深圳25,222,981.0412.98%26,260,514.279.26%-3.95%
杭州169,137,392.5187.02%257,483,141.1990.74%-34.31%
分销售模式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酒店经营、物业管理收入等23,454,368.8327,877,075.01-18.86%-4.14%-7.02%3.68%
环保业务收入169,137,392.51139,228,354.7917.68%-34.31%-35.48%1.48%
分产品
分地区
深圳25,222,981.0429,196,474.29-15.75%-3.95%-5.59%2.02%
杭州169,137,392.51139,228,354.7917.68%-34.31%-35.48%1.48%
分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是否正常履行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 回款情况
麦庙港(机场路-备塘河)清淤及淤泥处置工程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367.043,367.04-45.193,043.843,317.78
德清县资源再利用基地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德清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1,136.0121,136.0110,091.748,034.51
崇左市垃圾焚烧发电配套建设项目渗滤液处理工程、道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779.84,779.84,385.144,062.83
大榭环卫资源回收处置中心项目(EPC)宁波徐环东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7,235.267,235.261,452.91,464.066,276.885,408.26
山西嘉德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中心(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山西嘉德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0005,418.534,581.54,889.74500.00
内蒙古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及配套工程内蒙古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013,193.7986,806.2112,038.656,828.56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横畈工业区块一般固废处理项目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4754,4754,105.513,580.00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芜湖鑫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000837.6837.624,162.4790.19790.19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酒店经营、物业管理人工13,543,798.128.10%14,849,323.396.04%2.06%
酒店经营、物业管理能源、材料及其他14,333,276.898.58%15,131,926.666.16%2.42%
环保业务土建及安装成本77,445,076.2146.35%117,049,057.5147.63%-1.28%
环保业务设备材料61,783,278.5836.97%98,728,188.3640.17%-3.20%

说明:公司营业成本构成与上一年相比变化不大。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50,972,746.2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6.2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宁波徐环东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4,640,690.197.53%
2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2,297,276.286.33%
3开化县环境卫生管理所8,499,865.494.37%
4芜湖鑫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901,886.804.07%
5嘉善县惠民街道枫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7,633,027.523.93%
合计--50,972,746.2826.2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6,713,887.9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9.19%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浙江杭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864,123.246.37%
2宁波丰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84,016.914.23%
3杭州五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345,743.473.12%
4龙泉市方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693,398.842.65%
5杭州良仓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926,605.502.82%
合计--26,713,887.9619.19%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8,478,473.837,766,779.709.16%无重大变化
管理费用65,958,623.5866,368,034.20-0.62%无重大变化
财务费用7,321,575.22-10,236,452.29-171.52%本期利息收入减少
研发费用10,071,436.1710,751,102.39-6.32%无重大变化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场地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及应用示范-典型复合污染场地氧化还原修复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及应用示范通过对氧化还原设备进行改造,用于工程应用结题开发出典型复合污染场地氧化还原修复装备。场地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及应用示范-典型复合污染场地氧化还原修复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及应用示范
IC-AnMBR处理村镇厨余渗滤液废水稳定运行调控机制针对我国村镇厨余渗滤液处理需求,构建IC-AnMBR内循环厌氧膜生物反应器结题构建IC-AnMBR内循环厌氧膜生物反应器IC-AnMBR处理村镇厨余渗滤液废水稳定运行调控机制
动力波吹脱技术分离老龄化垃圾渗滤液中的高浓度氨氮的应用以动力波吹脱技术对老龄化的垃圾渗滤液进行氨氮吹脱分离结题研发出高效节能型脱氮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动力波吹脱技术分离老龄化垃圾渗滤液中的高浓度氨氮的应用
一种多层结构刚性填埋场处理技术的研发国内对多层结构刚性填埋场的研究处于初期探索阶段,有必要深入探索结题建成多层结构刚性填埋场处理技术成套系统一种多层结构刚性填埋场处理技术的研发
挥发性有机污染场地“帷幕阻隔+原位氧化”技术研发和应用针对城市工业企业退役地块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提出“帷幕阻隔+原位氧化”组合修复技术结题创新“帷幕阻隔+原位氧化”组合修复技术的施工模式挥发性有机污染场地“帷幕阻隔+原位氧化”技术研发和应用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系统开发研究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需求,构建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系统在研构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系统开发研究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泡豆子废水的资源化处理系统(碳源利用)泡豆废水中含有许多有机营养物,有必要进行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在研形成一种泡豆子废水浓缩工艺泡豆子废水的资源化处理系统(碳源利用)
生活存量垃圾筛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对滚筒筛设备进行改造,提高存量垃圾筛分效率在研对垃圾筛分滚筒筛进行改造与优化生活存量垃圾筛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两级芬顿处理垃圾渗滤液工艺研究研究两级芬顿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中有机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提高去除效率在研形成两级芬顿处理工艺两级芬顿处理垃圾渗滤液工艺研究
非膜法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艺研究解决常规膜处理工艺中,易产生高浓度有机污染物膜浓缩液的问题在研构建以“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为核心的非膜法处理工艺非膜法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艺研究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2022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3439-12.82%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7.74%7.99%-0.25%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1217-29.41%
硕士16160.00%
硕士以上66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67-14.29%
30~40岁1113-15.38%
40岁以上1719-10.53%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2022年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10,071,436.1710,751,102.39-6.3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18%3.79%1.3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0,939,448.02486,398,690.79-29.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3,474,776.47476,386,416.46-2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35,328.4510,012,274.33-325.08%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21,600.00102,125,000.00-80.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937,508.9965,741,054.11-62.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15,908.9936,383,945.89-114.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775,841.6480,986,930.4226.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962,894.28154,095,979.79-26.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87,052.64-73,109,049.37-84.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817,053.54-26,666,192.44-45.5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收入下降,回款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货款及税款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取得投资收益的现金流入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减少。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取得的借款增加。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偿还的借款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24,451,017.3511.53%优先股回报
资产减值12,141,706.155.73%商誉减值
营业外收入41,437.740.02%其他
营业外支出603,514.880.28%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2023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1,396,946.381.31%75,991,545.022.92%-1.61%无重大变化
应收账款148,770,869.966.19%159,159,436.916.11%0.08%无重大变化
合同资产379,381,634.9215.78%447,112,305.1317.16%-1.38%无重大变化
存货10,773,670.320.45%10,942,278.380.42%0.03%无重大变化
投资性房地产18,883,823.400.79%20,518,653.280.79%0.00%无重大变化
长期股权投资438,644,960.5818.25%494,193,943.1318.97%-0.72%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156,245,134.616.50%22,805,501.390.88%5.62%博世华产业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0.00%128,546,119.314.93%-4.93%博世华产业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5,431,575.010.23%10,550,449.440.40%-0.17%无重大变化
短期借款102,969,788.894.28%86,589,027.783.32%0.96%无重大变化
合同负债12,003,715.180.50%12,303,705.370.47%0.03%无重大变化
长期借款0.00%16,500,000.000.63%-0.63%无重大变化
租赁负债2,176,048.480.09%3,275,961.130.13%-0.04%无重大变化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含衍生金融资产)25,312,320.0025,312,320.00
2.衍生金融资产1,010.101.001,011.10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284,000.0016,284,000.00
上述合计41,597,330.101.0041,597,331.10
金融负债0.0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七.23。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房地产30,000,000973,697,004.69475,032,262.412,944,914.77-58,452,484.82-58,425,558.33
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子公司物业管理240,000,000378,352,861.215,648,384.6825,246,235.58-27,680,787.57-27,672,030.62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环保工程70,309,200851,100,677.29526,800,436.15169,137,392.51-38,136,028.57-32,107,409.1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湿生物质、粉煤灰固废资源化(含专有知识产权)生产线成套装备的销售

为已完成政府立项的农用缓释材料生产线项目,提供投资人完善出资手续的服务,开展湿生物质、粉煤灰固废资源化(含专有知识产权)生产线成套装备的销售和实现10%生产线项目出资额的权益。

(二)环保工程服务、污染处理/能源再生工程服务(包括设计、建造、监理、运维服务)

未来将开拓垃圾填埋场的土地修复、危废处理的工程服务业务,新年度将完成超过三亿元工程服务合同,实现工程服务合同收入2.5亿元,实现2024年度的扭亏为盈。

(三)酒店经营、物管服务、租赁服务及衍生产业不动产的物业管理服务

“智慧空间”品牌下酒店经营、物管服务、租赁服务及衍生商业管理、综合物业服务,2024年度减少20%的亏损。

(四)不动产项目(包括大型工业园区)权益投资组合管理

1、南油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和南山文体中心暨停车场项目

南油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已进入预售期,公司在建设期(投资管理期内)每年将产生8,000万元稳定收益,估计投资管理期4—5年。在投资管理期结束时(建设期完成后),合作方将退出新设的开发主体,而公司将在投资管理期结束时获得开发主体100%的股东权益(包括项目公司的全部资产)。

由于,项目公司出现对合作方恒裕集团欠深圳市恒裕华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32.45亿元债务提供的担保。而公司已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举报。

公司坚信:上述蓝色空间为恒裕实业的32.4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并以项目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约定是非法的,因此,世纪星源公司的19,318万元的应收债权,开发期未来每年的8,000万元稳定收益,以及世纪星源公司在项目公司100%权益均可以收回。

2、平湖村旧村改造的城市更新项目、肇庆?北岭国际村项目土地开发权益的投资管理。

平湖村旧改更新单元合作项目(投资管理期限预计从政府立项开始至土地使用合同为止):是指星源股份通过筹措资本金和借贷资金来开展前期专项规划报批和拆迁工作而取得土地开发权益的业务。在相关编制专项规划工作被批准后,世纪星源以专项规划方案所预设的条件结算“有条件贷款”来取得土地的开发权益。公司曾取得(2019)粤03民终19234号终审的胜诉裁决,法院最终裁定平湖股份需与公司“继续履行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协议”。2022年公司已根据“排除”第三人妨害“继续履约”情况,调整了“继续履约”诉讼要求。

未来,公司将在与中霆控股有关“平湖旧村改造的城市更新项目”引入“中霆控股”作为战略合作方,化解上市公司从旧改和城市更新业务转型为绿碳能源与合成生物燃料业务的障碍中,结算收回账面对“星源志富”有条件借款原值171,878,258.08元。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相应的生产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等内控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较为健全完善,并形成了较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单位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独立董事5人, 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依时出席董事局和股东大会的各次会议。

本报告期依法审查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1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3季度报告等,并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利润分配方案、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完全分开:

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及管理层运作正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实行了规范的“三分开”;

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均是专职人员,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及关联公司兼职;

③公司资产情况完整,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④公司有独立的资产处置权及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和配套的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⑤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及财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等,独立在银行开户及纳税。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生产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等内控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下属机构,配备4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聘请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鉴于公司在内控方面所存在的缺陷,为降低公司内控风险,董事局已要求公司管理层恪守高度的诚信职责和勤勉义务,尽快消除相关风险,并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构建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使公司内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完全分开:

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及管理层运作正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实行了规范的“三分开”;

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均是专职人员,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及关联公司兼职;

③公司资产情况完整,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④公司有独立的资产处置权及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和配套的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⑤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及财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等,独立在银行开户及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度 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7.34%2023年06月30日2023年07月01日审议通过所有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任期 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丁芃73董事局主席现任1993年09月05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江津61董事局副主席现任1995年06月17日2025年05月28日0000
郑列列70董事、总裁现任1993年09月05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林健武51董事现任2019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蔡琨48董事现任2020年06月30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丹尼尔·保泽方49董事、助理总裁现任2010年06月17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吴祥中56董事、内控总监现任2019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王群56董事现任2016年06月30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王靖55董事现任2022年06月29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陈昆柏59董事现任2022年06月29日2025年06月28日094,0000094,000二级市场购入。
陈吕军59独立董事现任2019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翟进步51独立董事离任2019年06月28日2023年06月30日0000
邹蓝69独立董事现任2019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林中62独立董事现任2021年12月29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吴文远72独立董事现任2022年06月29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冯绍津50独立董事现任2023年06月30日2025年06月28日0
邹小兵52监事现任2019年06月30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吕卫东57监事现任1997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王行利55监事现任2019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方良兆47监事现任2019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余飞50监事现任2022年06月29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罗晓春57董事局 秘书现任1997年06月28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卓彬红37财务总监现任2022年06月29日2025年06月28日0000
合计------------094,0000094,0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因个人工作原因,翟进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所兼任的所有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翟进步独立董事离任2023年06月30日辞职
冯绍津独立董事被选举2023年06月30日选举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丁 芃:最近5年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局主席、(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 津:已退休;公司董事局副主席。郑列列:最近5年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兼总裁、(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林健武:2016年11月—2019年3月,在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量化投资总监;2019年4月至今,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任教授。蔡 琨:2013年12月—2020年5月,在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工作,2020年6月至今在公司工作。丹尼尔·保泽方: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助理总裁。吴祥中: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王 群: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陈昆柏:1988年8月起先后在杭州市东南生化厂、杭州市粮食局、杭州市粮油化工厂、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作,2003年5月创办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王靖: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独立董事:

陈吕军:最近5年一直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冯绍津: 1996年7月至2004年5月在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工作;2004年5月至2004年12月在深圳航空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工作;2004年12月至2021年4月,在深圳报业集团工作;现任雄韬股份(002733)独立董事、云天励飞(688343)独立董事。邹 蓝:已退休。林 中: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吴文远:已退休。监事:

邹小兵: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方良兆: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王行利: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吕卫东:已退休。余飞: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高管:

郑列列: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兼总裁、(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丹尼尔·保泽方: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助理总裁。吴祥中: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内控总监。卓彬红: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董秘:

罗晓春:最近5年一直在公司工作。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丁芃(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1992年06月01日
郑列列(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1992年06月01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董事丁芃、郑列列,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 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林健武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2019年04月01日
陈吕军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5年09月01日
林中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正研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08月0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林健武为公司外部董事,陈吕军、林中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1年8月,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董秘罗晓春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中国证券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3年1月,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董事丹尼尔·保泽方、董事王群、董秘罗晓春、监事王行利,因在2017年—2019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处于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60万元、50万元罚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报董事局审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上市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为确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丁芃73董事局主席现任21.4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江津61董事局副主席现任36.97
郑列列70董事、总裁现任51.26
林健武51董事现任14.4
蔡琨48董事现任43.25
吴祥中56董事、内控总监现任34.46
丹尼尔·保泽方49董事、助理总裁现任14.4
王群56董事现任25.04
王靖55董事现任26.94
陈昆柏59董事现任69.13
林中62独立董事现任12
陈吕军59独立董事现任12
邹蓝69独立董事现任12
翟进步51独立董事离任6
冯绍津50独立董事现任6
吴文远71独立董事现任12
邹小兵52监事现任26.12
王行利55监事现任28.46
方良兆47监事现任27.46
余飞50监事现任24.54
吕卫东57监事现任12
罗晓春57董秘现任32.06
卓彬红37财务总监现任27
合计--------574.89--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2023年04月27日2024年04月29日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局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2023年06月06日2023年06月07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中霆世纪签署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局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2023年06月09日2023年06月10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等2项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2023年08月28日2023年08月30日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等2项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局第3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8日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1项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局2023年第4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6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借款》1项议案。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丁芃63301
江津63301
郑列列63301
林健武623101
蔡琨63301
吴祥中63301
丹尼尔·保泽方63301
王群63301
王婧623101
陈昆柏63301
陈吕军63301
翟进步32101
冯绍津31201
邹蓝63301
林中63301
吴文远633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 □否

董事姓名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异议的内容
陈昆柏《关于与中霆世纪签署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弃权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管理层未详细说明项目的经济分析,本人认为项目运行规划可行,但是经济性有待于验证,对公司有一定风险 。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议的各类事项作出科学审慎决策,在公司重大决策方面提出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并监督和推动董事局决议的执行和落实,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 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 (如有)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邹蓝 委员:丁芃、江津、12023年04月27日审议2023年业务发展规划同意提交董事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职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 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 (如有)
郑列列、达尼尔·保泽方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翟进步 委员:郑列列、江津、林中、邹蓝32023年04月27日审议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局/股东大会审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职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翟进步 委员:郑列列、江津、林中、邹蓝32023年08月28日审议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职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翟进步 委员:郑列列、江津、林中、邹蓝32023年10月26日审议2023年第3季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职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樊勇 委员:丁芃、郑列列、陈吕军、翟进步22023年04月27日审议2022年度董事工作情况的评估同意提交董事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职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樊勇 委员:丁芃、郑列列、陈吕军、翟进步22023年06月09日审议补选独立董事议案同意提交董事局/股东大会审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樊勇 委员:丁芃、王群、林中、邹蓝12023年04月27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工作情况的评估同意提交董事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职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7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382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439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43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5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181
销售人员25
技术人员140
财务人员47
行政人员46
合计43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高中及以下186
大专97
本科129
硕士及以上27
合计439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以岗位责任评估为基础,以市场工资为导向的岗位工资制度。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与发展,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公司的培训方式以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技能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 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生产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等内控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下属机构,配备4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聘请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缺陷发生的时间缺陷的具体描述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 责任人整改效果
2017年 5月8日黄贵城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预计负债 计提由于合众公司是案涉借款合同的委托人,本司只是受托人受托签订案涉借款合同;且合众公司和黄贵城黄启敏之间已直接履行并就相关债务自行和解,故应认定黄贵城和合众公司已直接建立合同关系,黄贵城无权向本司提出权利主张。 即便黄贵城称和解不是对本案债务的和解,但基于本案债务和仲裁案债务的关联性(见第三点),应当通过追加合众公司参加本案诉讼才能查明案涉借款的还款及欠款情况。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本司应向黄贵城还款。2023年公司总裁
2017年 5月19日恒裕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预计负债 计提原告所谓的公司“担保”,在2019年-2020年恒裕集团承接优瑞集团在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开发权益及义务时,世纪星源与恒裕集团根据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程序所完成的实施主体确认的一系列交易中,已安排蓝色空间概括承接了被担保方债务中所有涉及公司的担保责任。(详见公告2023-061、2023-062、2023-065)。2023年公司总裁
2019年 8月16日龚泽民借款合同纠纷案预计负债 计提同上2023年公司总裁
2019年前恒裕集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预计负债 计提同上2023年公司总裁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 的问题已采取的 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 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4年05月13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http://www.neeq.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识别该错报;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补偿性控制措施;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为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3、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4、管理层及治理层舞弊。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一定程度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2、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失误; 3、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员工舞弊。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 1、较小范围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2、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 3、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关联第三方舞弊。
定量标准潜在错报小于等于营业收入总额的2.5%且绝对金额小于等于250万元的,或潜在错报小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且绝对金额小于等于250万元的为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大于营业收入总额的2.5%但小于等于5%且绝对金额大于250万元但小于等于500万元的,或潜在错报大于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等于1%且绝对金额大于250万元但小于等于500万元为重要缺陷; 潜在错报大于营业收入总额的5%且绝对金额大于500万元的,或潜在错报大于资产总额的1%且绝对金额大于500万元的为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小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且绝对金额小于等于250万元的为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大于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等于1%且绝对金额大于250万元但小于等于500万元为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大于资产总额的1%且绝对金额大于500万元的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4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由于审计范围受到上述限制,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发表意见所需的充分、适当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世纪星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4年05月13日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世纪星源公司2023年度新增被诉事项:

1、黄贵城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诉世纪星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923万元及相应利息971万元、支付原告律师费。

2、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裕集团”)及其关联方龚泽民起诉的三案:(1)恒裕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告恒裕集团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10,000 万元及利息,诉世纪星源对前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2)龚泽民借款合同纠纷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世纪星源公司收到保全裁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经了解,法院已向部分被告送达原告诉状,原告诉世纪星源公司向其偿还2019年8月产生的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保全担保费等,诉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恒裕集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世纪星源公司等名下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5亿元为限,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仍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该案原告起诉状及证据材料。(详见世纪星源公司公告2023-061、2023-065)

我们同时注意到:在恒裕集团提起前述诉讼之前,世纪星源公司已多次公告披露与恒裕集团合作开发的重大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性公告(详见世纪星源公告2023-029、2023-046、2023-062、2023-066)。据世纪星源公司披露:经初步核查,恒裕集团承接了优瑞集团在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项下继续履约的合作开发权益;双方根据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程序所完成的实施主体确认的一系列交易中,已安排由蓝色空间概括承接了前述诉讼案涉债务中所有涉及公司担保责任。

由于审计范围受到上述限制,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发表意见所需的充分、适当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世纪星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落实公司治理要求,认真填写专项自查清单,通过相应填报系统按期提交自查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整改。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股东、员工、供应商、客户等相关利益方的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1、股东权益维护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完善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的执行信息披露,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电话等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注公司日常运营,并提出专业意见,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员工权益维护

公司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并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倡健康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

3、供应商、客户权益维护

秉承“合作共赢、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完善内部审计与合同审核流程,切实保护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与供应商及客户构建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关注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提高员工节能减排及安全责任意识。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原因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违规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 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后续解决措施预计 解除金额预计解决时间 (月份)
丁芃实控人2018至2019年初,公司多笔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到期,为了筹集对银行贷款“还旧借新”续贷所需过桥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芃(及指定关联方)从民间融资渠道筹集上市公司“还旧借新”所需的资金并免息借予上市公司。民间借贷出借人同时要求资金实际使用人上市公司及丁芃(及其他关联方)、郑列列、赵剑为丁芃(及其他关联方)的民间借贷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融资环境剧烈变化等客观原因,银行相关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都大幅压缩“还贷”后的“借新”额度或完全收贷。导致上市公司无法向丁芃及其指定关联方偿还免息借予的资金,因而导致民间融资借款期限的展期而且无法解除上市公司担保义务(具体见2021-009号公告披露内容)。公司与民间借贷出借人、被担保债务原其他担保人、免责担保人就世纪星源公司担保义务的免责事项,于2021年4月29日达成免责协议(具体见2021-026号公告披露内容)。1,0501.04%连带责任担保2年1,0501.04%涉案标的金额1,050万元,法院二审判决世纪星源承担担保责任,世纪星源与免责担保人合众公司就世纪星源担保义务的免责事项,在2021年4月29日达成免责协议,若世纪星源承担此笔债务有权向合众公司追偿。1,0502024.12
春华咨询 (深圳)有限公司重大影响 公司同上同上3,5003.45%连带责任担保2年3,5003.45%涉案标的金额3,500万元,法院认为世纪星源是实际借款人和用款人,本案的担保是公司实质为自己用款进行担保,法院终审判决世纪星源应承担担保责任。世纪星源与免责担保人合众公司就世纪星源担保义务的免责事项,在2021年4月29日达成3,500同上
担保对象 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原因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违规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 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后续解决措施预计 解除金额预计解决时间 (月份)
免责协议。若世纪星源承担此笔债务,有权向合众公司追偿。
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重大影响 公司同上同上1,0000.99%连带责任担保2年1,0000.99%涉案标的金额1,000万元,法院认为世纪星源是实际借款人和用款人,本案的担保是公司实质为自己用款进行担保,法院终审判决世纪星源应承担担保责任。世纪星源与免责担保人合众公司就世纪星源担保义务的免责事项,在2021年4月29日达成免责协议。若世纪星源承担此笔债务,有权向合众公司追偿。1,000同上
合计5,5505.48%----5,5505.48%------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局在2022年报中已对相关事项作了说明。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局对“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

公司董事局高度重视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将积极采取相关举措,消除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与专业判断,公司已针对存在的缺陷强化了内部流程,进一步完善印章管理流程。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加强管控,严格持续落实执行相关规定及流程,确保公司形成有效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出具《关于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反应了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局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相关说明。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落实,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对“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与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对上述审计报告无异议。

我们同意董事局《关于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层重视所涉事项对于公司的影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影响,要求公司认真遵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主要涉及以下事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报表附注五.41。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栋、王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2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因内部控制审计需要,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涉案金额 (万元)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王迺玉民间借贷纠纷4,329二审中一审尚未生效2023年01月30日公告编号:2023-003
王迺玉民间借贷纠纷3,200二审判决已作出二审公司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2023年01月30日公告编号:2023-003
王迺玉民间借贷纠纷3,000二审判决已作出,公司拟申请再审世纪星源与丁芃共同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已进入执行程序2023年01月30日公告编号:2023-003
俞青民间借贷纠纷2,000二审判决已作出,公司拟申请再审世纪星源与丁芃共同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已进入执行程序2023年01月30日公告编号:2023-003
俞青民间借贷纠纷1,000二审判决已作出二审公司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2023年01月30日公告编号:2023-003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涉案金额 (万元)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俞青民间借贷纠纷1,000二审判决已作出二审公司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2023年01月30日公告编号:2023-003
卢香宏民间借贷纠纷8,000二审中一审判决尚未生效2022年08月03日公告编号:2022-051
黄志雄民间借贷纠纷2,800二审中一审判决尚未生效2022年07月27日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市此安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3,144二审判决已生效、再审被驳回公司、丁芃、郑列列、赵剑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实际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内,有权向春华公司追偿已进入执行程序2023年04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此安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1,000二审判决已生效、再审被驳回同上已进入执行程序2023年04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此安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2,300一审判决已作出,公司拟上诉驳回世纪星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尚未生效2023年04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07
赵庆洲民间借贷纠纷1,035.35二审判决已作出丁芃向赵庆洲偿还借款1035.35万及利息,公司、郑列列、赵剑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实际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内,有权向丁芃追偿已进入执行程序2021年04月28日公告编号:2021-009
许少珍民间借贷纠纷2,955二审判决已作出丁芃、公司向许少珍偿还借款本金2955万及利息已进入执行程序2021年04月28日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合瑞思投资有限公司2,908执行中深圳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等被告向公司支付优先股回报已进入执行程序2022年07月28日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合瑞思投资有限公司等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3,500已结案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已结案2023年11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61
黄贵城民间借贷纠纷2,893.74一审中尚未作出一审判决2023年11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61
龚泽民借款合同纠纷4,000一审尚未开庭一审尚未开庭2023年12月09日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10,000一审尚未开庭一审尚未开庭2023年11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50,000一审尚未开庭一审尚未开庭2023年12月09日公告编号:2023-065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及部分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2023年1月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2023年01月0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 19号),因前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中国证券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刊登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2023年1月4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刊登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针对所涉及违规担保,公司董事局和管理层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所涉及问题进行梳理并分析探讨,指定整改目标及整改计划,并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关于违规担保整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经过此次整改,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在公司在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至2019年间,由于融资政策环境的变化,上市公司的相关贷款到期后金融机构都将大幅压缩“还旧”后“借新”的额度或完全收贷,其中兴业银行压缩2700万、中信银行收贷6000万、广发银行收贷4500万、江苏银行收贷2000万、邮储银行收贷1800万。面对银行信贷额的突然收紧,公司急需解决17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补充以防止资金链的突然断裂,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丁芃通过个人或指定关联方从民间高息借贷资金免息提供予上市公司,实际用途是补充上市公司世纪星源在银行收贷压缩后出现的流动资金缺口,目前上述借款已逾期(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信联办( 2020 ) 1 号的工作部署,解决“卓越星源”楼盘未完工程的整改、收尾,处理业主入伙纠纷、总包工程质量纠纷等支出10,975.9610,613.8921,589.85
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原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遗留3,282.553,282.55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无影响。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877.771,596.462,474.23
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332.79332.79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450.688.85441.83
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0.040.040
深圳清研紫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控制的子公司878.98598.81280.17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无影响。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 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丁芃2019年03月06日1,050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民间借贷出借人、被担保债务原其他担保人、免责担保人就世纪星源公司担保义务的免责事项,在2021年4月29日达成免责协议。2年
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2019年01月31日3,500连带责任保证同上2年
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2019年04月30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同上2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5,550
额度合计(A3)保余额合计(A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15,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5,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 (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06月29日2,0002020年05月12日1,700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怡都大厦19套房产3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2,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1,7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15,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7,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7,25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7.1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5,55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1,7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7,25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三违规担保情况。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90,1360.06%590,1360.0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590,1360.06%590,1360.0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590,1360.06%590,1360.06%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57,946,70699.94%1,057,946,70699.94%
1、人民币普通股1,057,946,70699.94%1,057,946,70699.9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058,536,842100.00%1,058,536,842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东总数79,58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1,43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49%132,240,445-13,333,3340132,240,445冻结132,240,445
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0%31,797,9330031,797,933冻结31,797,933
星源水热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7%11,354,7880011,354,788不适用0
许培雅境内自然人0.95%10,007,212-42,900010,007,212不适用0
徐开东境内自然人0.79%8,343,200008,343,200不适用0
许元志境内自然人0.75%7,950,2007,950,20007,950,200不适用0
吉玥境内自然人0.57%6,023,9006,023,90006,023,900不适用0
陈青俊境内自然人0.35%3,726,027003,726,027不适用0
李爱武境内自然人0.34%3,564,1003,564,10003,564,100不适用0
郑廷进境内自然人0.31%3,233,300003,233,300不适用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深圳市博瑞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许培雅、陈青俊因参与公司2015年定向增发新股,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博瑞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式、星源立升(海南)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无。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32,240,445人民币普通股132,240,445
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31,797,933人民币普通股31,797,933
星源水热科技(海南)有限公司11,354,788人民币普通股11,354,788
许培雅10,007,212人民币普通股10,007,212
徐开东8,343,200人民币普通股8,343,200
许元志7,950,200人民币普通股7,950,200
吉玥6,023,900人民币普通股6,023,900
陈青俊3,726,027人民币普通股3,726,027
李爱武3,564,100人民币普通股3,564,100
郑廷进3,233,300人民币普通股3,233,3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博瑞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式、星源立升(海南)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无。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本报告期新增 /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梁军退出00.00%00.00%
陶红退出00.00%00.00%
李爱武新增00.00%00.00%
郑廷进新增00.00%00.0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外商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丁芃1991年10月31日14967416000股权投资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丁芃本人中国
郑列列本人中国香港
主要职业及职务丁芃,任公司董事局主席、(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郑列列,任公司董事、总裁,(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适用 □不适用

名称股东类别股票质押融资 总额(万元)具体用途偿还 期限还款资金 来源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香港)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14,000流动资金自筹
深圳市博瑞意碳源 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19,000流动资金自筹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4年05月09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582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栋、王维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星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世纪星源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参股公司挪用银行贷款和对外担保事项

按世纪星源公司2023年 “关于重大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披露的信息,2023年4月,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空间”)另一股东深圳市泰合瑞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瑞思”。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要求世纪星源公司签署一份《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泰合瑞思提供的拟议蓝色空间对外担保展期股东决议草案文件的附件中,包含了日期为2021年3月3日蓝色空间股东会决议及相对应的《借款协议》、《保证协议》,该股东决议主要内容为同意蓝色空间对前述《借款协议》中恒裕集团及深圳市恒裕华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32.45亿元债务(债权人为深圳置富蕤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合伙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融置富(深圳)实业有限公司)的履行提供担保。世纪星源公司在此前未见过前述《借款协议》、《保证协议》,也未出席过该次股东会会议,更未在该决议上盖章,遂向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报案(股东会会议公章已鉴定为与世纪星源公司印文非同一枚公

章)并已经立案;蓝色空间印鉴被恒裕集团存放在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且已被用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及与贷款资金挪用相关的文件之上,世纪星源公司将相关线索分别向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举报。若上述蓝色空间15亿元贷款资金被挪用、印鉴被恒裕集团存放在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控制及使用、为恒裕实业的32.4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并以项目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约定合法有效,将影响世纪星源公司收取蓝色空间欠款19,318万元的债权实现,将影响开发期未来每年8,000万元稳定收益,以及影响世纪星源公司在开发期结束时100%项目公司权益收回时的项目资产价值。

(二)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世纪星源公司超过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存在金额较大借款和担保等诉讼,投资的股权及应收优先股利等被查封,营业收入逐年下降。虽然世纪星源公司已在其本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其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和改善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由于存在多重不确定性及该等不确定性的潜在相互作用以及可能的累积效应,我们无法就持续经营的编制基础是否恰当形成意见。

(三)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世纪星源公司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3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世纪星源公司立案调查;世纪星源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24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1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2号),内容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就证监立案字007202332号相同事项,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对世纪星源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截止本审计报告出具日,世纪星源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世纪星源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诉讼和担保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10、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所述,世纪星源公司因借款、担保等引发诸多诉讼事项,世纪星源公司对主要诉讼事项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了披露,但是这些诉讼事项的结果及其对财务报告(包括涉及的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的影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五)有条件借款及减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世纪星源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有条件借款年末账面余额28,292.7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22,935.22万元,详见附注5.7。部分有条件借款形成时间较长、所涉及的项目进展不佳,且有的项目涉及诉讼,能否继续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增加了我们的疑虑。受限于部分资金流水核查等重要审计程序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有条件借款的实际用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无法判断该等有条件借款的可收回性和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六)长期应收款-肇庆项目减值

世纪星源公司长期应收款-肇庆项目2023年末余额45,567.58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因肇庆项目土地证被撤销事项导致世纪星源公司在肇庆项目的权益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详见附注5.11,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世纪星源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肇庆项目全额计提减值是否适当。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世纪星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世纪星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世纪星源公司、终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世纪星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世纪星源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世纪星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栋(项目合伙人)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维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1,396,946.3875,991,545.0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5,313,331.1025,313,330.1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544,450.004,025,000.00
应收账款148,770,869.96159,159,436.91
应收款项融资47,000.003,533,004.31
预付款项18,897,351.1315,651,651.3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730,321,615.79746,116,171.7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0,773,670.3210,942,278.38
合同资产379,381,634.92447,112,305.1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154,567.386,391,314.81
流动资产合计1,361,601,436.981,494,236,037.7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90,520,000.00290,52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438,644,960.58494,193,943.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284,000.0016,284,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8,883,823.4020,518,653.28
固定资产156,245,134.6122,805,501.39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在建工程128,546,119.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5,431,575.0110,550,449.44
无形资产46,500,696.9050,947,004.85
开发支出
商誉2,467,492.1116,616,496.06
长期待摊费用6,102,315.026,823,593.11
递延所得税资产60,943,463.9953,013,450.93
其他非流动资产29,9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2,023,461.621,110,849,151.50
资产总计2,403,624,898.602,605,085,189.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2,969,788.8986,589,027.7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904,221.508,007,329.07
应付账款246,814,524.25276,613,087.9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2,003,715.1812,303,705.3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2,707,632.8010,703,327.01
应交税费176,133,546.53177,455,105.76
其他应付款212,067,707.27190,595,371.8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6.596.5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478,545.489,970,555.87
其他流动负债41,318,146.4446,488,484.59
流动负债合计819,397,828.34818,725,995.2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6,500,000.00
应付债券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176,048.483,275,961.13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76,895,832.32453,993,483.85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2,628,821.582,857,080.2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81,700,702.38476,626,525.19
负债合计1,301,098,530.721,295,352,520.44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58,536,842.001,058,536,8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80,954,739.69680,954,739.6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29,861,785.85-128,501,820.6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49,519,070.67149,519,070.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45,983,346.77-546,673,247.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13,165,519.741,213,835,583.91
少数股东权益89,360,848.1495,897,084.92
所有者权益合计1,102,526,367.881,309,732,668.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403,624,898.602,605,085,189.27

法定代表人:丁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列列 会计机构负责人:卓彬红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71,016.69473,516.05
交易性金融资产25,312,320.0025,312,32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06,258.371,385,954.1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1,218,748,286.461,233,326,900.0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5,130,000.005,130,000.00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446,785.35923,410.87
流动资产合计1,251,314,666.871,266,552,101.0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0,000,000.001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111,962,603.811,111,962,603.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284,000.0016,284,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3,734,458.284,166,142.60
固定资产6,815,789.107,227,257.4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262,519.072,091,029.98
无形资产50,952.1957,321.2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684,401.502,526,602.24
递延所得税资产1,765,226.471,748,349.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153,559,950.421,156,063,306.33
资产总计2,404,874,617.292,422,615,407.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5,117,361.1170,139,027.7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1,310,414.376,660,453.3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671,732.73926,404.09
应交税费85,583,951.1584,768,259.99
其他应付款409,908,744.07433,485,019.2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6.596.5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628,497.055,947,862.58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80,220,700.48601,927,027.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32,408.811,045,533.5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76,113,253.82452,634,999.8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315,629.77522,75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76,861,292.40454,203,290.87
负债合计1,057,081,992.881,056,130,317.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58,536,842.001,058,536,8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27,141,728.21627,141,728.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49,519,070.67149,519,070.67
未分配利润-487,405,016.47-468,712,551.39
所有者权益合计1,347,792,624.411,366,485,089.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404,874,617.292,422,615,407.4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94,360,373.55283,743,655.46
其中:营业收入194,360,373.55283,743,655.4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62,157,375.72323,240,310.92
其中:营业成本168,424,829.08246,703,512.5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902,437.841,887,334.33
销售费用8,478,473.837,766,779.70
管理费用65,958,623.5866,368,034.20
研发费用10,071,436.1710,751,102.39
财务费用7,321,575.22-10,236,452.29
其中:利息费用7,608,730.1912,716,641.50
利息收入407,550.7022,958,497.33
加:其他收益1,161,813.342,691,340.9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451,017.3573,944,068.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5,548,982.65-6,414,120.9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358,189.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7,153,319.21-104,414,625.9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141,706.15-28,077,602.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462.651,909.8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1,494,659.49-95,351,565.41
加:营业外收入41,437.74183,261.59
减:营业外支出603,514.8870,730,417.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2,056,736.63-165,898,721.33
减:所得税费用-6,277,795.41-4,948,958.1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5,778,941.22-160,949,763.1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5,778,941.22-160,949,763.1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310,099.00-156,057,380.45
2.少数股东损益-6,468,842.22-4,892,382.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27,359.73-5,741,747.8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59,965.17-5,593,171.4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59,965.17-5,593,171.4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59,965.17-5,593,171.49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7,394.56-148,576.32
七、综合收益总额-207,206,300.95-166,691,511.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00,670,064.17-161,650,551.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536,236.78-5,040,959.0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883-0.1474
(二)稀释每股收益-0.1883-0.147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丁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列列 会计机构负责人:卓彬红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225,561.92922,682.00
减:营业成本435,803.44431,684.32
税金及附加907,020.71687,243.09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0,177,685.7631,030,538.53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4,782,997.505,704,762.76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9,112.4042,931.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0,000,000.0080,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185,160.0913,684,872.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63.2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8,702,553.7556,796,257.16
加:营业外收入306.89
减:营业外支出213,916.4969,757,339.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916,470.24-12,960,775.10
减:所得税费用-224,005.163,283.4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692,465.08-12,964,058.5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692,465.08-12,964,058.5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8,692,465.08-12,964,058.5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177-0.0122
(二)稀释每股收益-0.0177-0.0122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3,069,963.29348,380,454.7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325,051.8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869,484.73136,693,184.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0,939,448.02486,398,690.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9,648,687.76209,119,163.6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6,493,569.1170,047,608.78
支付的各项税费5,754,697.7848,543,988.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1,577,821.82148,675,655.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3,474,776.47476,386,416.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35,328.4510,012,274.33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2,84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000.004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805,600.0029,24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21,600.00102,12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975,007.9920,208,444.44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962,500.0045,532,609.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937,508.9965,741,054.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15,908.9936,383,945.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200,000.0080,986,930.4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75,841.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775,841.6480,986,930.4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3,950,000.0014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161,992.5810,167,757.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50,901.702,928,222.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962,894.28154,095,979.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87,052.64-73,109,049.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1,236.5446,636.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817,053.54-26,666,192.4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425,929.4092,092,121.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608,875.8665,425,929.4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8,522.34876,983.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853,773.4483,973,637.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062,295.7884,850,621.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19.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365,519.3211,960,401.31
支付的各项税费595,011.7540,580,173.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126,321.8388,586,965.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090,972.02141,127,539.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71,323.76-56,276,918.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2,84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84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007.6785,340.19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007.6785,340.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07.6772,754,659.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5,000,000.007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000,000.007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0,000,000.008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436,929.446,100,221.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4,284.53836,010.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981,213.9786,936,232.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81,213.97-16,936,232.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897.88-458,491.5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694.91505,186.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797.0346,694.91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 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58,536,842.00680,954,739.69-128,501,820.68149,519,070.67-547,915,043.311,212,593,788.3795,893,654.851,308,487,443.22
加:会计政策变更1,241,795.541,241,795.543,430.071,245,225.61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58,536,842.00680,954,739.69-128,501,820.68149,519,070.67-546,673,247.771,213,835,583.9195,897,084.921,309,732,668.8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59,965.17-199,310,099.00-200,670,064.17-6,536,236.78-207,206,300.95
(一)综合收益总额-1,359,965.17-199,310,099.00-200,670,064.17-6,536,236.78-207,206,300.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 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 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58,536,842.00680,954,739.69-129,861,785.85149,519,070.67-745,983,346.771,013,165,519.7489,360,848.141,102,526,367.8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58,536,842.00680,954,739.69-122,908,649.19149,519,070.67-391,857,662.861,374,244,340.31100,934,613.911,475,178,954.2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58,536,842.00680,954,739.69-122,908,649.19149,519,070.67-391,857,662.861,374,244,340.31100,934,613.911,475,178,954.2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5,593,171.49-156,057,380.45-161,650,551.94-5,040,959.06-166,691,511.00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5,593,171.49-156,057,380.45-161,650,551.94-5,040,959.06-166,691,511.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58,536,842.00680,954,739.69-128,501,820.68149,519,070.67-547,915,043.311,212,593,788.3795,893,654.851,308,487,443.22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58,536,842.00627,141,728.21149,519,070.67-469,938,142.931,365,259,497.95
加:会计政策变更1,225,591.541,225,591.54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58,536,842.00627,141,728.21149,519,070.67-468,712,551.391,366,485,089.4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692,465.08-18,692,465.08
(一)综合收益总额-18,692,465.08-18,692,465.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项目2023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 合计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58,536,842.00627,141,728.21149,519,070.67-487,405,016.471,347,792,624.41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58,536,842.00627,141,728.21149,519,070.67-456,974,084.401,378,223,556.4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58,536,842.00627,141,728.21149,519,070.67-456,974,084.401,378,223,556.4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964,058.53-12,964,058.53
(一)综合收益总额-12,964,058.53-12,964,058.5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 合计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58,536,842.00627,141,728.21149,519,070.67-469,938,142.931,365,259,497.95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87]第607号文批准,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号为91440300618847094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88年12月22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外复[1988]第874号文批准,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由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转变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深圳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550.00万元。

1990年2月,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深圳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野公司”)。

1990年2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发字[1990]第031号文批准,原野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0元,并于1990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机构柜台交易。

1990年12月10日,原野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至此,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1992年4月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原野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投资等问题进行调查,原野公司股票于1992年7月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交易。鉴于原野公司存在的问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12月25日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原野公司进行重整。

1993年3月10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1993]117号文《关于重整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批准,开始对原野公司进行重整。

1993年8月19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1993]355号文《关于重整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决定》批准,原野公司实施了重整方案。重整后原野公司更名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4年1月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挂牌交易。

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159号文核准,公司于1994年9月实施了分红及配售新股方案。经分红及配售新股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1,000万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分别于1995年7月、1996年8月、1997年8月、1998年8月及2000年8月实施了1994年度、1995年度、1996年度、1997年度和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送红股及转增股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69,819,250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00年12月22日至2001年1月5日期间实施了配售新股方案。经配股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651,679,745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01年7月实施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送红股及转增股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708,661,316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商务部商资批[2006]4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2006年7月28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得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5股及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送

出的1股作为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自一定期限后的所持股份上市流通权;公司需以资本公积金向2006年7月28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205,672,291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914,333,607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向陈栩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80.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本次发行股份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058,536,842元。2016年4月12日,该部分股份已办理工商变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8,536,842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58,536,842元,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详见附注七.36。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三楼

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三楼

本集团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生产经营各种喷胶布、针刺布、缝编尼纺布、粘合布、纤维裥棉色织、印花布以及服装、服装面料、辅料、配料、纺织制衣设备、仪器仪表、轻纺原材料。本集团的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为:不动产商品房开发、物业管理服务、酒店、会所服务、停车场管理与私家车出行服务、不动产项目权益的投资管理业务、环保交通及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经营等。本集团于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后,新增了环保工程业务,以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业务为主。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集团董事局于2024年5月9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集团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户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超过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存在金额较大借款和担保等诉讼,投资的股权及应收优先股利等被查封,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上述事项表明可能存在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鉴于上述情况,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多管齐下,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

针对大额优先股利等款项未能收回的问题,一方面公司已向欠款方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下称“蓝色空间”)提起诉讼,采取法律武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蓝色空间挪用银行贷款和对外担保事项向有权机关进行报案,维护公司在该项目每年8,000万元稳定收益以及在开发期结束时100%项目公司权益收回时的项目资产价值。

(2)开源节流,改善主营业务利润

在确保主营业务收入稳定的前提下,开发新的客户群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回暖。2024年1季度集团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标项目9个,合同金额3.56亿元,预计将为2024年环保工程业务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针对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精简人员,优化成本,逐步改善经营窘境。

(3)重视研发,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且重视在技术创新业务的投入,近三年平均每年研发投入1527万元,公司拥有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两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持续在技术研发方面维持稳定投入,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拓展新业务增长点

公司已就泥炭、褐煤、水电等绿碳资源项目和合成生物燃料项目与中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根据与中霆世纪(海南)合成生物材料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中霆世纪”)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公司与中霆世纪在海南、广东徐闻等地合作开展业务,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提供“前期策划、咨询管理、技术授权”等服务,预计2024年将实现新业务收入。

综上,公司对报告期财务报表仍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7“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1“其他-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

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2)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债务工具)、合同资产、应收款项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对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2应收票据、附注五.13应收账款、附注五.16合同资产。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5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4.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集团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组合内容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组合内容
组合1: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2: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往来款项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本集团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业务,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组合名称组合内容
组合1: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2: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往来款项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组合3:有条件借款组合本组合为合并层面有条件借款。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已向客户转移商品而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组合内容
组合1:未结算工程款组合本组合为业主尚未结算的建造工程款项
组合2:质保金组合本组合为质保金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低值易耗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①房地产项目:工程开发工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与间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亦计入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待工程完工结转开发产品,其中:

A、开发用土地核算方法: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开发成本项目。

B、公共配套设施核算方法: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分摊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已完工开发产品。

②其他各类存货:取得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

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20、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21、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长期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长期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集团对租赁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

表日,该长期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长期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注“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集团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8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5.003.17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155.006.33-19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35.007.31-19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9-31.67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8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项 目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软件使用费3-10直线法
专利使用权10直线法
商标权10直线法
BOT经营权合同规定运营年限直线法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30、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1、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集团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3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在极少数情况下,当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可以参考以下表述:

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集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4、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五、26“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5、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

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或确认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劳务服务(包括物业管理等),因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累计已服务的工时(或天数)占预计总工时(或天数)的比例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建造服务,因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6、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七.15“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本集团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履行义务。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主要涉及以下事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50,118,181.5653,013,450.932,895,269.37
递延所得税负债1,207,036.452,857,080.211,650,043.76
未分配利润-547,915,043.31-546,673,247.771,241,795.54
少数股东权益95,893,654.8595,897,084.923,430.0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1,748,349.041,748,349.04
递延所得税负债522,757.50522,757.50
未分配利润-469,938,142.93-468,712,551.391,225,591.54

各项调整说明:

于2023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895,269.37 元、递延所得税负债 1,650,043.76元、未分配利润1,241,795.54元,少数股东权益3,430.07元;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1,748,349.0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522,757.5元,未分配利润1,225,591.54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50,118,181.5653,013,450.932,895,269.37
递延所得税负债1,207,036.452,857,080.211,650,043.76
未分配利润-547,915,043.31-546,673,247.771,241,795.54
少数股东权益95,893,654.8595,897,084.923,430.0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调整数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1,748,349.041,748,349.04
递延所得税负债522,757.50522,757.50
未分配利润-469,938,142.93-468,712,551.391,225,591.54

各项调整说明:

于2023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895,269.37 元、递延所得税负债 1,650,043.76元、未分配利润1,241,795.54,少数股东权益3,430.07;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1,748,349.04,递延所得税负债522,757.5,未分配利润1,225,591.54。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3%、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应纳流转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5%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

2、税收优惠

本集团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2021年12月16日重新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博世华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子公司博世华下属子公司浙江贝格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企业从事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中目录规定范围的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优惠期的,可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排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海水淡化等,自企业在取得生产经营营业收入的第一年起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博世华子公司贵州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景宁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河道湖泊工程等环境保护项目,且本年为取得生产经营营业收入的第五年,符合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816,064.921,923,567.80
银行存款28,431,510.7967,244,985.39
其他货币资金2,149,370.676,822,991.83
合计31,396,946.3875,991,545.02

其他说明: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

货币资金年末受限金额4,788,070.52元,包括:

(1)本集团母公司在中行深圳平湖支行开立的773162784846监管账户内2,659.92元为平湖街道平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启动注入的监管资金,由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监管及因本集团母公司与杨育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冻结。

(2)本集团母公司因杨育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合计370,382.8元被冻结。

(3)本集团母公司因诉讼纠纷合计82,176.94元被冻结。

(4)本集团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末货币资金受限金额2,176,034.74元,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

(5)本集团子公司浙江贝格勒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末货币资金受限金额2,146,710.75元,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

(6)本集团子公司景宁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末货币资金受限金额10,105.37元为定期存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5,313,331.1025,313,330.10
其中:
基金1,011.101,010.10
权益工具投资25,312,320.0025,312,320.00
其中:
合计25,313,331.1025,313,330.10

其他说明:无。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5,544,450.004,025,000.00
合计5,544,450.004,025,000.00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5,444,450.00
合计5,444,450.00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5,667,559.6181,992,253.53
1至2年21,327,471.2522,015,724.60
2至3年7,842,981.9026,787,134.49
3年以上123,830,414.27109,460,556.39
3至4年19,313,395.2376,148,509.50
4至5年71,512,448.5724,587,419.39
5年以上33,004,570.478,724,627.50
合计258,668,427.03240,255,669.01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187,401.252.78%7,187,401.25100.00%7,076,801.592.95%7,076,801.591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1,481,025.7897.22%102,710,155.8240.84%148,770,869.96233,178,867.4297.05%74,019,430.5131.74%159,159,436.91
其中:
账龄组合244,774,795.6394.63%98,903,857.7740.41%145,870,937.86226,472,637.2794.26%71,909,264.2931.75%154,563,372.98
关联方组合6,706,230.152.59%3,806,298.0556.76%2,899,932.106,706,230.152.79%2,110,166.2231.47%4,596,063.93
合计258,668,427.03100.00%109,897,557.0742.49%148,770,869.96240,255,669.01100.00%81,096,232.1033.75%159,159,436.9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187,401.25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上海申嘉三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198,000.003,198,000.003,198,000.003,198,000.00100.00%已判决
龙泉飞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68,700.001,368,700.001,368,700.001,368,700.00100.00%根据法院判决,已无可执行财产
王新民753,334.30753,334.30753,334.30753,334.30100.00%长期无业务往来,无
法取得联系
李盛林455,301.46455,301.46455,301.46455,301.46100.00%长期无业务往来,无法取得联系
湖南诺一百货贸易有限公司311,394.80311,394.80311,394.80311,394.80100.00%拖欠管理费已提起诉讼
其他(单笔金额20万以下)合计990,071.03990,071.03990,071.03990,071.03100.00%解散、破产或停止经营长期无业务往来,无法取得联系
华宁县青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110,599.66110,599.66100.00%已判决
合计7,076,801.597,076,801.597,187,401.257,187,401.2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2,710,155.82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5,667,559.615,283,377.995.00%
1-2年21,130,800.852,113,080.0810.00%
2-3年4,670,885.351,401,265.6030.00%
3-4年19,213,395.239,606,697.6250.00%
4-5年67,963,590.5754,370,872.4680.00%
5年以上26,128,564.0226,128,564.02100.00%
合计244,774,795.6398,903,857.7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附注五.13应收账款.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单项计提7,076,801.59110,599.667,187,401.25
按组合计提74,019,430.5128,634,496.673,500.0059,728.64102,710,155.82
合计81,096,232.1028,745,096.333,500.0059,728.64109,897,557.07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
合计数的比例
江西一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66,508,784.8826,245,509.569.93%57,804,219.88
德兴市益丰再生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46,615,515.6414,430,574.456.96%26,641,448.98
寻甸回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31,408,098.677,290,284.634.69%1,570,404.93
芜湖鑫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376,000.005,670,409.621.25%418,800.00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383,564.535,146,879.391.10%369,178.23
合计160,291,963.7258,783,657.6523.93%86,804,052.02

5、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项目履约义务待收款411,251,907.2031,870,272.28379,381,634.92480,989,875.2133,877,570.08447,112,305.13
合计411,251,907.2031,870,272.28379,381,634.92480,989,875.2133,877,570.08447,112,305.13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收回或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项目履约务待收款-2,007,297.80
合计-2,007,297.8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6、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47,000.003,533,004.31
合计47,000.003,533,004.31

(2)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730,321,615.79746,116,171.79
合计730,321,615.79746,116,171.79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44,093,149.2339,686,609.13
往来款304,239,479.45265,923,972.68
有条件借款282,927,117.71279,299,345.87
与诉讼相关往来款301,759,982.40315,665,823.52
其他(注)343,455,661.26264,089,984.39
合计1,276,475,390.051,164,665,735.59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8,939,177.80472,683,890.23
1至2年440,130,734.89206,536,437.93
2至3年204,814,544.4963,137,555.36
3至4年61,491,190.5869,451,648.55
4至5年68,268,309.2181,817,090.00
5年以上352,831,433.08271,039,113.52
合计1,276,475,390.051,164,665,735.59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按单项计提154,170,446.671,249,000.00183,571.731,249,000.00153,986,874.94
按组合计提264,379,117.13127,787,782.19392,166,899.32
合计418,549,563.80129,036,782.19183,571.731,249,000.00546,153,774.2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深圳市合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诉讼相关往来款及往来款311,436,996.58注1、注424.40%28,954,730.72
星源志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有条件借款171,878,258.08注213.47%132,160,478.90
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优先股及利息193,181,015.00注315.13%21,954,304.50
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施工方转来的整改工程款及往来款223,279,173.74注517.49%36,490,132.15
润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109,020,479.755年以上8.54%109,020,479.75

6)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无。其他说明:

注1:与诉讼相关往来款30,176.00万元,其中23,129.09万元系与14.500万元借款提供免责担保的诉讼案件相关,详见附注七.35(9):12,015.18万元系与卢香宏、黄志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详见附注七.35(10)。上述款项中4,968.27万元本期由其他应收款-合众建筑结转至其他应收款-喀斯特。 其他往来款967.70万元,1年以内7,962,500.00元,1-2年1,714,514.18元。

注2:星源志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账龄1年以内3,687,842.67元,1-2年7,384,108.05元。2-3年37,696,171.80元,3-4年2,594,503.52元。4-5年9,420,296.90元,5年以上111,095,335.14元。

注3: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账龄1年以内80,000,000.00元,1-2年80,000,000.00元,2-3年33,181,015.00元。

注4:深圳市合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往来款账龄1年以内7,962,500.00元,1-2年1,714,514.18元。

注5: 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1年以内148,280.33元,1-2年 70,014,714.42 元,2-3年 126,581,941.80 元,3-4年25,895,996.38 元,4-5年 638,240.81 元。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因卢香宏、黄志雄诉讼案件,公司对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优先股回报116,867,282.42元被冻结,冻结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至 2025年7月13日和2022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186,169.8922.15%3,223,723.4820.60%
1至2年2,955,870.9515.64%10,124,284.5164.69%
2至3年9,498,579.0150.27%2,114,719.7713.51%
3年以上2,256,731.2811.94%188,923.561.20%
合计18,897,351.1315,651,651.32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务单位债权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结算的原因
杭州蓝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贝格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7,919,166.002~3年工程暂未结算
宜宾诚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93,278.593年以上工程暂未结算
合计/10,012,444.59//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杭州蓝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735,679.7640.94
嘉兴椰林建设有限公司化德县分公司2,824,734.4014.95
宜宾诚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93,278.5911.08
杭州五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436,433.697.60
江西福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90,000.003.65
合 计14,780,126.4478.22

其他说明: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024,606.313,024,606.311,539,054.361,539,054.36
在产品2,619,064.012,619,064.014,273,224.024,273,224.02
合同履约成本14,400,786.3514,400,786.3514,400,786.3514,400,786.35
房地产开发成本18,147,107.7313,017,107.735,130,000.0018,147,107.7313,017,107.735,130,000.00
合计38,191,564.4027,417,894.0810,773,670.3238,360,172.4627,417,894.0810,942,278.38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合同履约成本14,400,786.3514,400,786.35
房地产开发成本13,017,107.7313,017,107.73
合计27,417,894.0827,417,894.08

(3)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额11,154,567.386,391,314.81
合计11,154,567.386,391,314.81

其他说明:无。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中国技术创新有限公司16,284,000.0016,284,000.00
合计16,284,000.0016,284,000.00

其他说明:无。

12、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肇庆项目455,675,774.64455,675,774.64449,189,107.80449,189,107.80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90,520,000.00290,520,000.00290,520,000.00290,520,000.00
合计746,195,774.64455,675,774.64290,520,000.00739,709,107.80449,189,107.80290,520,000.00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有限公司490,014,918.23-55,548,982.65434,465,935.58
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1,679,017.921,679,017.92
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2,500,000.002,500,000.00
Head Crown Business Park Development Limited6.980.107.08
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6,861,571.436,861,571.436,861,571.436,861,571.43
小计501,055,514.566,861,571.43-55,548,982.650.10445,506,532.016,861,571.43
合计501,055,514.566,861,571.43-55,548,982.650.10445,506,532.016,861,571.43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无

14、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7,075,117.7797,075,117.77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97,075,117.7797,075,117.77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2,461,388.2352,461,388.23
2.本期增加金额1,634,829.881,634,829.88
(1)计提或摊销1,634,829.881,634,829.8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54,096,218.1154,096,218.1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24,095,076.2624,095,076.26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4,095,076.2624,095,076.2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8,883,823.4018,883,823.40
2.期初账面价值20,518,653.2820,518,653.28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无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光纤小区4,272.46历史遗留原因

其他说明:详见附注七.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3.投资性房地产.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56,245,134.6122,805,501.39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56,245,134.6122,805,501.39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5,864,477.9327,520,415.2816,947,248.253,476,971.4863,809,112.94
2.本期增加金额137,852,553.84133,164.317,902.41963,475.50138,957,096.06
(1)购置133,164.31237,504.96370,669.27
(2)在建工程转入137,852,553.84717,549.21138,570,103.05
(3)企业合并增加
其他(汇率)7,902.418,421.3316,323.74
3.本期减少金额2,569,340.21304,550.002,873,890.21
(1)处置或报废2,569,340.21304,550.002,873,890.21
4.期末余额153,717,031.7725,084,239.3816,955,150.664,135,896.98199,892,318.7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002,088.1616,507,217.8013,091,603.343,225,231.7840,826,141.08
2.本期增加金额930,639.721,859,286.301,019,170.48243,851.874,052,948.37
(1)计提930,639.721,859,286.301,013,633.74236,289.394,039,849.15
其他(汇率)5,536.747,562.4813,099.22
3.本期减少金额1,120,053.24289,322.501,409,375.74
(1)处置或报废1,120,053.24289,322.501,409,375.74
4.期末余额8,932,727.8817,246,450.8614,110,773.823,179,761.1543,469,713.7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77,470.47177,470.47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77,470.47177,470.4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4,606,833.427,837,788.522,844,376.84956,135.83156,245,134.61
2.期初账面价值7,684,919.3011,013,197.483,855,644.91251,739.7022,805,501.39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光纤小区136,960.12历史遗留原因
博世华产业园A栋71,150,959.16产业园整体验收后统一办理
博世华产业园B栋61,799,690.24产业园整体验收后统一办理

其他说明:详见附注七.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2.固定资产。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28,546,119.31
合计128,546,119.31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博世华环保产业园项目125,242,225.50125,242,225.50
工业级2吨(HTC)反应釜系统3,303,893.813,303,893.81
合计128,546,119.31128,546,119.31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博世华环保产业园项目145,652,218.00125,242,225.5013,297,183.35138,539,408.8595.12%100.003,300,555.95其他
工业级2吨(HTC)反应釜系统3,303,893.813,303,893.81其他
合计145,652,218.00128,546,119.3113,297,183.35138,539,408.853,303,893.813,300,555.95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7、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7,194,013.9427,194,013.94
2.本期增加金额3,869,003.643,869,003.64
3.本期减少金额19,865,669.9619,865,669.96
4.期末余额11,197,347.6211,197,347.6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643,564.5016,643,564.50
2.本期增加金额8,899,875.288,899,875.28
(1)计提8,899,875.288,899,875.28
3.本期减少金额19,777,667.1719,777,667.17
(1)处置
4.期末余额5,765,772.615,765,772.6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431,575.015,431,575.01
2.期初账面价值10,550,449.4410,550,449.44

18、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特许经营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293,033.7950,920,000.005,821,000.0040,307,500.07812,390.12112,153,923.98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4,293,033.7950,920,000.005,821,000.0040,307,500.07812,390.12112,153,923.9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286,372.9033,731,666.874,117,433.139,280,595.45560,850.7848,976,919.13
2.本期增加金额285,860.641,700,000.00582,100.001,809,961.9268,385.394,446,307.95
(1)计提285,860.641,700,000.00582,100.001,809,961.9268,385.394,446,307.9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572,233.5435,431,666.874,699,533.1311,090,557.37629,236.1753,423,227.0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2,230,000.0012,230,0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2,230,000.0012,230,00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720,800.253,258,333.131,121,466.8729,216,942.70183,153.9546,500,696.90
2.期初账面价值13,006,660.894,958,333.131,703,566.8731,026,904.62251,539.3450,947,004.85

19、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22,436,019.95222,436,019.95
深圳市海立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67,492.112,467,492.11
合计224,903,512.06224,903,512.06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8,287,016.0014,149,003.95222,436,019.95
合计208,287,016.0014,149,003.95222,436,019.95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其他说明:

1.本集团于2015年11月以合并对价448,832,000.00元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80.51%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26,395,980.05元的差额222,436,019.95元,确认为博世华的商誉。对博世华并购时,博世华仅包括环保业务资产组,环保业务资产组包括与环保设计、施工、运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2.本集团于2019年5月31日以1,040,861.00元认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深圳市海立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方”)51%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426,631.11元的差额2,467,492.11元,确认为海立方的商誉。对海立方并购时,海立方仅包括生物科技业务资产组,生物科技业务资产组包括与生物科技产品开发和销售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为商誉减值测试的目的,本集团聘请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衡”)对与博世华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在可收回金额估值确定后,本集团自购买日起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然后将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合(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根据正衡2024年4月25日出具的《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衡评报字 [2024]第139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组的范围包括与环保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资产组账面价值4,616.57
商誉的账面价值22,243.60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5,384.77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32,244.94
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方法确定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4,596.51
是否计提减值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4,616.57万元,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计32,244.94元,用于测试商誉减值的商誉成本(含归属少数股东)27,628.37万元,其中,本集团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商誉的成本22,243.60万元,归属少数股东商誉的成本5,384.77万元。

A、预计可回收金额的确定

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对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商誉所在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4,596.51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604.20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根据上述分析,评估结论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得出的评估结果。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资产组整体采用估值技术成本法确定。处置费用主要为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资产交易费用、中介费等各项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B、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根据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方法确定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4,596.51万元作为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低于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因而本年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减值准备为27,628.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为22,243.60万元。20、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摊销 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及改造费3,136,341.150.091,219,554.861,916,786.38
大岙项目运营改造投资2,437,230.22973,451.30876,189.292,534,492.23
浦江项目运营改造投资929,673.94292,035.40453,582.73768,126.61
义乌项目运营改造投资827,276.60620,457.48206,819.12
其他320,347.80369,507.7213,764.84676,090.68
合计6,823,593.112,462,271.113,183,549.206,102,315.02

其他说明:无。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50,504,585.0722,575,687.76129,136,087.3519,393,384.1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99,079.6014,861.94101,015.5415,152.33
暂估成本221,860,794.2733,279,119.14193,207,693.4428,981,154.02
应付职工薪酬4,953,263.80742,989.574,953,263.77742,989.57
无形资产摊销6,570,000.00985,500.006,570,000.00985,5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10.131.5210.101.52
租赁负债13,654,594.003,345,304.0612,162,456.272,895,269.37
合计397,642,326.8760,943,463.99346,130,526.4753,013,450.93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4,370,000.00655,500.006,650,000.00997,500.00
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396,909.67209,536.451,396,909.67209,536.45
使用权资产7,328,518.281,763,785.137,181,553.831,650,043.76
合计13,095,427.952,628,821.5815,228,463.502,857,080.21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60,943,463.9953,013,450.93
递延所得税负债2,628,821.582,857,080.21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83,730,096.01207,946,466.26
可抵扣亏损1,051,263,264.87913,401,292.31
预计负债92,106,924.9591,903,317.75
合计1,327,100,285.831,213,251,076.32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81,468,006.08
202432,868,265.0832,868,265.08
202526,714,171.9826,714,171.98
202633,999,109.7933,999,109.79
202732,896,913.3332,896,913.33
202857,251,635.83
合计183,730,096.01207,946,466.26

其他说明:无。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采购款29,940.0029,940.00
合计29,940.0029,940.00

其他说明:无

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 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 情况
货币资金4,788,070.524,788,070.5210,565,615.6210,565,615.62
固定资产13,251,214.386,572,109.31抵押、冻结14,835,539.767,467,009.40抵押、冻结
其他应收款116,867,282.42116,867,282.42冻结113,181,015.00113,181,015.00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73,619,729.479,966,738.48抵押、冻结73,619,729.4710,488,843.88抵押、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53,054,918.2153,054,918.21冻结53,054,918.2153,054,918.21冻结
合计261,581,215.00191,249,118.94265,256,818.06194,757,402.11

其他说明:

1. 其他应收款

因公司与黄志雄、卢香宏诉讼案件,公司对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优先股回报被冻结,冻结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

2. 固定资产

(1)因相关诉讼案件,本集团母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溪涌村金海滩旅游度假村房产14套原值合计13,089,024.50 元(净值合计6,496,295.54 元)被查封。查封期限自2022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止,其中6套处于执行阶段。

(2)根据企业提供的国土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位于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溪涌村金海滩度假旅游村D14栋302(原值162,189.88元,净值75,813.77元)处于抵押状态。

3.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向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借款17,000,000.00元,以集团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完全所有权的19套房产提供抵押,抵押房产的账面价值为6,232,280.20元。

深圳发展中心1栋1204的房产(权属证号:4208439)、深圳发展中心1栋1308的房产(权属证号:4208438)、深圳发展中心1栋1302的房产(权属证号:4208432)、深圳发展中心1栋1301的房产(权属证号:4208428)、深圳发展中心1栋1305的房产(权属证号:4208425),根据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1)粤0303民初23338号),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0303执保1221号民事裁定:查封被申请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资产,查封期限三年;

发展中心大厦1208房因诉讼案件处于查封/司法拍卖状态: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书 ((2023)粤 0391 执恢 311 号),拟处置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圳发展中心 1 栋 1208 房产(不动产权证号:4218670)以清偿债务。审计人员通过阿里拍卖查询,截至期末房屋流拍,未拍卖成功,仍在查封中。

根据企业提供的国土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圳发展中心1栋1201号、1栋1202号、1栋1203号、1栋1205号、1栋1206号、1栋1207号、1栋1303号、1栋1304号、1栋1306号、1栋1307号,根据查询文书(2023)粤0391执恢311号,为查封状态,查询期限2023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

4. 长期股权投资

(1)本集团母公司因相关诉讼案件,持有的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25%股权被冻结,冻结股权金额2,500,000.00元。

(2)本集团母公司因相关诉讼案件,持有的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被冻结,冻结股权金额0.00元。

(3)本集团母公司因相关诉讼案件,持有的深圳市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被冻结,冻结股权金额6,861,571.43元。

(4)本集团母公司因相关诉讼案件,持有的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20%股权被冻结,冻结股权金额1,679,017.92元。

(5)本集团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因相关诉讼案件,其持有的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36%股权被冻结,冻结股权金额 42,014,328.86元。

除上述之外,合并报表范围内股权因诉讼冻结情况:

序号股权冻结公司持股比例冻结比例冻结股权金额
1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53%82.53%513,832,000.00
2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75.00%75.00%180,000,000.00
3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100.00%123,874,816.30
4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100.00%75.00%30,000,000.00
5深圳市清研紫光投资有限公司100.00%100.00%837,642.45
6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00%90.00%270,000,106.69
序号股权冻结公司持股比例冻结比例冻结股权金额
7深圳市海立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0%51.00%0.00
8星源重装(深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100.00%100.00%10,000,000.00
合计1,128,544,565.44

24、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87,000,000.0074,450,000.00
保证借款13,000,000.0012,000,000.00
信用借款200,000.00
应计利息169,088.89139,027.78
应收票据2,600,700.00
合计102,969,788.8986,589,027.78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抵押及保证情况:

1.2023年12月29日,深圳市海立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朗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年利率18%。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2023年9月20日,深圳市海立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信用借款20万用于生产经营,年利率3.6%。

3.2023年11月21日,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6,500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周转,年利率6.50%。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及杨冰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4.2023年5月5日,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700万,年利率7%。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孙东京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5.2023年4月18日,浙江贝格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弄口支行支行借款300万,年利率5.5%。陈昆柏、许培雅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6.2023年5月12日,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弄口支行支行借款900万,年利率5%。陈昆柏、许培雅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7.2023年9月14日,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弄口支行支行借款100万,年利率5%。陈昆柏、许培雅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

2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3,904,221.508,007,329.07
合计3,904,221.508,007,329.07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76,350,128.55126,425,023.26
1年以上70,464,395.70150,188,064.71
合计246,814,524.25276,613,087.97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7,260,164.24工程尚未结算暂估入账及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陆续支付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5,047,861.44工程尚未结算暂估入账及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陆续支付
湖南诺一百货贸易有限公司3,908,824.20工程尚未结算暂估入账及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陆续支付
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5,422,163.41工程尚未结算暂估入账及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陆续支付
佛山市顺德区东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264,826.66工程尚未结算暂估入账及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陆续支付
合计23,903,839.95

其他说明:无。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股利6.596.59
其他应付款212,067,700.68190,595,365.24
合计212,067,707.27190,595,371.83

(1)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6.596.59
合计6.596.59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25,220,539.2921,021,581.31
往来款135,807,963.74114,460,075.32
其他借款及利息4,245,358.5711,049,412.22
其他46,793,839.0844,064,296.39
合计212,067,700.68190,595,365.24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杨小毛25,188,548.29收取的股票转让款,无需偿还,待股票交割结转交易性金融资产
深圳市国叶实业有限公司14,577,357.51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陆续清偿
(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2,248,690.17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有限公司4,418,318.70
深圳尚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4,129,411.97
合计70,562,326.64

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无

2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12,003,715.1812,303,705.37
合计12,003,715.1812,303,705.37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无。

2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0,677,290.6661,354,518.3159,362,020.6612,669,788.3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6,036.354,885,369.384,873,561.2537,844.48
合计10,703,327.0166,239,887.6964,235,581.9112,707,632.80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358,456.7653,450,748.2851,363,350.1612,445,854.89
2、职工福利费1,937,021.991,937,021.99
3、社会保险费29,981.972,948,414.142,947,647.2730,748.84
其中:医疗保险费27,314.742,740,121.802,741,025.2726,411.27
工伤保险费1,007.44142,131.95140,461.612,677.78
生育保险费1,659.7966,160.3966,160.391,659.79
4、住房公积金80,170.002,584,587.192,585,697.1979,06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08,681.93433,746.71528,304.05114,124.59
合计10,677,290.6661,354,518.3159,362,020.6612,669,788.32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5,173.594,732,065.784,720,922.4436,316.93
2、失业保险费862.76153,303.60152,638.811,527.55
合计26,036.354,885,369.384,873,561.2537,844.48

其他说明:无

3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43,433,519.0046,900,297.20
企业所得税100,278,463.2298,721,249.00
个人所得税270,722.26337,306.30
城市维护建设税3,349,141.153,608,262.36
房产税1,744,736.98883,053.14
土地增值税2,002,345.922,002,345.92
土地使用税811,982.40477,129.93
营业税21,438,744.4021,438,744.40
教育费附加2,784,479.852,969,721.24
其他19,411.35116,996.27
合计176,133,546.53177,455,105.76

其他说明:无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1,478,545.488,936,528.09
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34,027.78
合计11,478,545.489,970,555.87

其他说明:无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背书转让但不符合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继续涉入负债2,843,750.003,675,000.00
待转销项税38,474,396.4442,813,484.59
合计41,318,146.4446,488,484.59

33、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17,5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00,000.00
合计16,500,000.00

34、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房屋租赁13,654,593.9612,212,489.22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5.30)-11,478,545.48-8,936,528.09
合计2,176,048.483,275,961.13

其他说明:无

35、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39,863.6339,863.63预计产品质量保证
杨育彬16,888,001.5213,200,158.85合同纠纷预计租金及利息
湖南诺一百货贸易有限公司12,090,526.00逾期交房违约金等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2,498,412.742,170,368.52预计服务费及利息等
王迺玉74,711,102.1368,044,722.46借贷纠纷预计本息等
深圳市韦基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4,860,040.6641,299,903.68借贷纠纷预计本息
王成超866,070.24租赁合同纠纷预计租金等
深圳市龙岗宝源实业有限公司163,496.76163,496.76租赁合同纠纷预计违约金等
厦门清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742,714.87384,041.59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
深圳市此安贸易有限公司71,827,692.8665,925,795.62提供免责担保的借贷纠纷预计本息等
王迺玉51,455,763.1246,600,765.12提供免责担保的借贷纠纷预计本息等
俞青34,705,277.2631,452,837.26提供免责担保的借贷纠纷预计本息等
许少珍40,216,064.0448,742,814.60提供免责担保的借贷纠纷预计本息等
赵庆洲17,467,377.2115,923,238.99提供免责担保的借贷纠纷预计本息等
卢香宏92,989,067.2780,690,512.10借贷纠纷预计本息
黄志雄26,685,499.9326,329,859.84借贷纠纷预计本息
顾洪芬68,508.59预计医疗费赔偿支出
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1,645,458.32证券虚假陈述预计损失
合计476,895,832.32453,993,483.85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与杨育彬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公司承租平湖凤凰新村商务酒店(以下简称“凤凰商务酒店”),后于2013年12月31日公司将该酒店原租赁合同进行转租变更,由星源志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志富”)概括承接原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星源志富业已将凤凰商务酒店作为实施拆迁、安置工作的业务基地,承租该酒店的租金抵减对外出租后的净额作为平湖旧改项目前期费用,公司与星源志富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了在土地开发权益确权时通过结转“有条件借款”以取得星源志富名下平湖旧改项目的土地开发权益。凤凰商务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出租人杨育彬向法院提起诉讼,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代理律师指出本案判决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故公司已申请再审、并提出执行异议,2023年3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的复议申请。

公司根据判决结果,截至本期末共计提预计负债4,448.36万元(作为对星源志富 “有条件借款-平湖旧改项目前期费用”)减司法划扣2,759.56万元,预计负债余额1,688.80万元。

(2)与湖南诺一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湖南诺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

湖南诺一就有关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华乐大厦102房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发展”),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交付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华乐大厦 102房,并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4,201.43万元。

2022年3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公司子公司物业发展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2,017,055元(计至庭审结束两日后即2022年3月11日,视为原告已接收涉案房产),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2023年2月8日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未查明事实,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鉴于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除将原对湖南诺一390.88万元负债转入预计负债外, 2021年、2022年共计提预计负债12,017,055元。

经法院重审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交付房屋、支付违约金的全部诉讼请求。鉴于此本期冲回已计提的预计负债。

(3)与广东深天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纠纷诉讼案件

原告广东深天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曾用名: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就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及重审,公司已取得重审二审判决,判公司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及逾期付款利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依据重审二审判决结果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共为249.84万元。2024年4月1日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本案已进入执行,根据代理律师意见,公司拟申请再审。该预计损失具有不确定性。

(4)与王迺玉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

原告王迺玉就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丁芃、公司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4,500万元及相应利息。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公司已提起上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7,471.11万元。由于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该预计损失具有不确定性。

(5)与深圳市韦基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基兰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原告韦基兰德就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利息。经查公司曾于2018年12月26日已根据韦基兰德《委托收款函》指令,将2,500万元支付给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岸公司”)。经法院二审判决由公司偿还韦基兰德借款本息。韦基兰德已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法院判决计提与该案相关的预计负债4,486万元,鉴于上述借款已支付给东海岸公司,该预计负债由东海岸公司承担。

(6)与王成超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王成超就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经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空间”)应向原告退还租金及保证金,基于谨慎原则智慧空间依据一审判决结果暂于2022年计提预计负债

86.61万元。一审判决后,王成超、智慧空间均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7月10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成超诉讼请求。公司依据二审判决结果,冲回已计提预计负债。二审判决后,王成超申请再审。

(7)与深圳市龙岗宝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宝源”)有关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龙岗宝源就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东海岸公司(主张其是涉案房产的实际购买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22年7月28日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公司与原告签订的《租赁合同》,公司返还所租房屋,支付租金 254.31万元及违约金 13.53万元。一审判决后,公司及第三人均提起上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提出再审申请但被驳回。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除按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正常计提租金外,按法院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16.35万元(违约金及诉讼费用)。

(8)与厦门清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清大”)有关的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

原告厦门清大就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对公司子公司厦门智慧空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科技”)和公司参股公司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紫光”)向法院起诉,经法院二审判决,智慧科技应向原告支付孵化服务费及违约金,清研紫光对智慧科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除已按合同约定足额计提孵化服务费外,依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违约金及诉讼费用74.27万元。

(9)与14,500万元借款提供免责担保的诉讼案件

本集团对合众公司借款14,500万元提供担保,其中:周娜950万元担保案已由合众公司偿付本息结案;许少珍3,000万元担保案二审判决公司系本案借款实际使用人,与丁芃承担共同偿还借款本息责任;王迺玉3,000万元和俞青2,000万元担保案二审判决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赵庆洲1,050万元和深圳市此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此安贸易”)4,500万元担保案二审判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2021年4月29日合众公司出具了《对世纪星源公司担保义务的免责协议书》,承诺对所有超出公司实际用款的本金以及超出上市公司合规(即经过上市公司决策程序批准)利息成本的债务的清偿责任和案件处理风险(比如财产保全风险),均由免责担保人合众公司承担。

公司根据法院二审判决结果,截至本期末共计提预计负债23,129.10万元(其中:此安贸易7,182.77 万元、王迺玉5,145.58 万元、俞青 3,470.53万元、许少珍5,583.48 万元、赵庆洲1,746.74 万元);本期司法扣划清偿许少珍1,561.88万元,期末预计负债余额21,567.22万元。对许少珍3,000万元、此安贸易4,500万元借款担保诉讼案件,公司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对王迺玉3,000万元、俞青2,000万元借款担保诉讼案件,公司拟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由于公司拟申请再审,故前述预计损失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公司以不当得利纠纷案由另案向法院起诉此安贸易,诉讼请求:1、判令此安贸易返还公司2,300万元及相应孳息。2、判令此安贸易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10)与卢香宏、黄志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

原告卢香宏和黄志雄于2022年度就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经法院一审判决,判公司应返还卢香宏本金共计6,063.42万元及利息;判公司应返还黄志雄本金1,226.61万元及利息。公司已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案涉协议,合众公司是案涉借款实际使用人和本息支付的独立法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与上述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共计11,967.46万元并确认对合众公司债权。由于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该预计损失具有不确定性。

(11)与顾洪芬有关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案件

原告顾洪芬对无锡晨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烨公司”)就有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公司子公司浙江贝格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格勒公司”)作为追加被告参加诉讼。2022年12月28日法院一审判决:因贝格勒公司与晨烨公司之间实际是承揽合同关系,合同签订前贝格勒公司未核实晨烨公司施工资质,应承担施工方选任过失责任,顾洪芬损失共计112.57万元,贝格勒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扣除贝格勒公司已垫付顾洪芬

医疗等费用,贝格勒公司还应赔偿顾洪芬6.85万元。2023年5月15日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贝格勒公司按法院判决结果支付了赔偿款。

(12)股民诉公司虚假陈述造成投资损失赔偿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收到股民75起诉讼案件,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诉讼请求:判令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公司承担。经初步测算,计提预计负债164.55万元。由于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该预计损失具有不确定性。

另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共收到股民21起诉讼案件,涉诉金额120.36万元。

36、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58,536,842.001,058,536,842.00

其他说明:无

37、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78,990,575.25478,990,575.25
其他资本公积201,964,164.44201,964,164.44
合计680,954,739.69680,954,739.69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3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8,501,820.68-1,427,359.73-1,359,965.17-67,394.56-129,861,785.8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28,501,820.68-1,427,359.73-1,359,965.17-67,394.56-129,861,785.85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无

3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89,954,378.5589,954,378.55
任意盈余公积59,564,692.1259,564,692.12
合计149,519,070.67149,519,070.67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4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547,915,043.31-391,857,662.8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1,241,795.5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546,673,247.77-391,857,662.8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310,099.00-156,057,380.45
期末未分配利润-745,983,346.77-547,915,043.3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241,795.54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92,591,761.34167,105,429.80281,949,913.58245,758,495.92
其他业务1,768,612.211,319,399.281,793,741.88945,016.67
合计194,360,373.55168,424,829.08283,743,655.46246,703,512.59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194,360,373.55扣除前283,743,655.46扣除前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1,768,612.21扣除金额1,793,741.88扣除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91%所占比例0.63%所占比例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1,400,203.14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收入等1,281,512.88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收入等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368,409.07垃圾清理收入等512,229.00垃圾清理收入等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1,768,612.21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1,793,741.88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92,591,761.34扣除后281,949,913.58扣除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其中:
酒店经营、物业管理收入等23,454,368.8327,877,075.0123,454,368.8327,877,075.01
环保业务收入169,137,392.51139,228,354.79169,137,392.51139,228,354.79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深圳23,454,368.8327,877,075.0123,454,368.8327,877,075.01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杭州169,137,392.51139,228,354.79169,137,392.51139,228,354.79
合计192,591,761.34167,105,429.80192,591,761.34167,105,429.80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无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56,000,000.00元,其中,61,000,000.0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78,000,00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117,000,00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4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82,972.49287,748.77
教育费附加213,578.61212,554.85
房产税877,602.77659,591.81
土地使用税420,419.15336,551.89
车船使用税17,042.8111,640.00
印花税89,775.4056,192.83
水利建设基金1,019.45
残保金318,329.31
其他1,046.613,705.42
合计1,902,437.841,887,334.33

其他说明:无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4,205,648.2333,905,095.81
咨询服务5,441,939.4410,288,351.91
租赁费5,077,584.063,791,566.70
办公费2,380,255.531,903,386.46
交际应酬费3,139,404.372,707,318.60
无形资产摊销2,627,876.992,643,716.00
折旧费1,647,302.211,278,821.86
物业能源费383,584.951,216,045.62
长期待摊摊销1,215,935.081,472,660.96
交通费2,113,273.11943,446.69
差旅费725,780.14228,877.38
科研经费4,945,745.283,638,217.31
其他2,054,294.192,350,528.90
合计65,958,623.5866,368,034.20

其他说明:无

4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佣金15,513.1218,167.28
职工薪酬2,607,073.482,620,293.52
办公费用25,103.0448,979.62
交际应酬费1,315,632.82940,140.69
交通费3,751,313.082,818,316.85
折旧费48,809.8848,809.88
通讯网络费192,610.46168,677.22
装卸费61,996.70536,675.95
售后维护费0.0051,508.99
其他460,421.25515,209.70
合计8,478,473.837,766,779.70

其他说明:无

4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人工6,214,287.147,834,434.98
直接投入2,949,121.722,135,399.3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485,606.49483,375.12
其他422,420.82297,892.96
合计10,071,436.1710,751,102.39

其他说明:无

4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净支出7,201,179.49-10,241,855.83
汇兑净损失-263,325.52-371,874.72
银行手续费158,936.84290,868.24
担保及未确认融资费用224,784.4186,410.02
合计7,321,575.22-10,236,452.29

其他说明:无

4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688,225.562,517,650.55
其他473,587.78173,690.35

4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5,548,982.65-6,414,120.91
其他80,000,000.0080,358,189.00
合计24,451,017.3573,944,068.09

其他说明: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优先股回报80,000,000.0080,000,000.00
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损失358,189.00
合计80,000,000.0080,358,189.00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8,744,940.57-29,813,861.1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28,408,378.64-74,600,764.82
合计-157,153,319.21-104,414,625.95

其他说明:无

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十、商誉减值损失-14,149,003.95-27,776,047.00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007,297.80-301,555.84
合计-12,141,706.15-28,077,602.84

其他说明:无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15,462.651,909.85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98,021.77
罚款收入、违约金及赔偿金8,673.2413,143.618,673.24
其他32,764.5072,096.2132,764.50
合计41,437.74183,261.59

其他说明:无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5,744.3028,025.005,744.30
对外捐赠13,200.0013,200.00
其他584,570.5870,702,392.51584,570.58
合计603,514.8870,730,417.51

其他说明:无

54、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880,476.28248,886.31
递延所得税费用-8,158,271.69-5,197,844.45
合计-6,277,795.41-4,948,958.1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12,056,736.6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3,014,184.1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892,656.6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6,112,754.3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115,760.2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84,157.4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9,917,858.1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1,786,692.07
计提商誉减值不确认递延所得资产的影响3,537,250.99
税收减免影响-1,445,215.28
对期初所得税的调整1,681.83
所得税费用-6,277,795.41

其他说明:无

5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8。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77,790,228.3397,574,347.92
营业外收入及政府补助729,663.302,662,412.14
利息收入407,550.70377,191.18
其他(履约保证金)18,942,042.4036,079,232.97
合计97,869,484.73136,693,184.2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77,070,392.3285,065,507.07
扣除工资薪酬外的付现费用27,006,867.4825,466,229.90
营业外支出597,770.5876,214.51
银行手续费158,936.84333,338.62
其他(履约保证金)6,743,854.6037,734,365.51
合计111,577,821.82148,675,655.6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向关联方借出款项19,805,600.0029,245,000.00
合计19,805,600.0029,245,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向关联方借出款项7,962,500.0045,532,609.67
合计7,962,500.0045,532,609.67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票据贴现2,575,841.64
合计2,575,841.6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赁费2,850,901.702,839,222.43
支付担保费89,000.00
合计2,850,901.702,928,222.4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05,778,941.22-160,949,763.19
加:资产减值准备12,141,706.1528,077,602.84
信用减值损失157,153,319.21104,414,625.95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634,829.881,599,493.4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052,948.373,582,494.30
使用权资产折旧8,899,875.289,448,629.01
无形资产摊销4,446,307.954,460,046.9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183,549.202,785,160.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462.65-1,909.8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744.3028,025.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833,514.60-9,820,936.8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451,017.35-73,944,06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930,013.06-4,787,347.3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28,258.63-410,497.0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8,608.063,752,292.5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137,594.18-244,844,921.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157,864.57355,014,591.72
其他-1,662,693.45-8,391,243.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35,328.4510,012,274.3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6,608,875.8665,425,929.40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65,425,929.4092,092,121.8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817,053.54-26,666,192.44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其他说明: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其他说明: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6,608,875.8665,425,929.4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608,875.8665,425,929.40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其他说明:无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其他说明:无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其他说明:无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769.787.08275,452.09
欧元8,953.407.859270,366.56
港币766,566.930.9062694,662.95
印尼卢比30,061,759.620.00046113,858.47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310,783.637.85922,442,510.70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港币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欧元1,023,257.487.85928,041,985.19
港元4,641,051.310.90624,205,720.70
印尼卢比685,000,000.000.000461315,960.22
应付账款
其中:欧元7,784.477.859261,179.71
港币107,439.500.906297,361.67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
欧元942,911.557.85927,410,530.45
港元29,672,396.170.906226,889,125.41
印尼卢比2,449,065,835.360.0004611,129,645.82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项目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BESTWA ENVITECH GERMANY GMBH (博世华环保科技德国有限公司)德国汉堡欧元因其经营活动以欧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欧元
首冠国际有限公司转让后仍归属于本集团的资产、负债项目中国香港港元因其经营活动以港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港元
FOUNTAIN BALI HYDRO SYSTEMS COMPANY LIMITED(世纪星源巴厘水资源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港元因其经营活动以港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港元
RICHLAND POWER INVESTMENT HONGKONG LIMITED(富岛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港元因其经营活动以港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港元
PT RICH LAND POWER INVESTMENT INDONESIA(富岛电力投资(印尼)有限公司)印尼印尼卢比

因其经营活动以印尼卢比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印尼卢比

59、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确认的租赁费
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租赁5,565,027.005,565,027.00
合计5,565,027.005,565,027.00

(2) 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60、其他其他说明: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说明: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其他说明: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其他说明: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其他说明:无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说明:无

(2) 合并成本

其他说明:无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无

3、反向购买

无。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无。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0,000,000.00深圳市深圳市房地产100.00%设立
1-1、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500,000.00深圳市深圳市汽车租赁、充电站服务100.00%收购
1-2、深圳市博经闻资讯技术有限公司2,100,000.00深圳市深圳市资讯服务100.00%收购
2、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30,000,000.00深圳市深圳市商务咨询100.00%设立
3、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40,000,000.00深圳市深圳市物业管理75.00%25.00%设立
3-1、深圳小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深圳市深圳市餐饮管理100.00%设立
4-1、上海大名星苑酒店有限公司21,000,000.00(港元)上海市上海市酒店服务100.00%设立
5、深圳市清研紫光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0深圳市深圳市投资100.00%设立
6、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00,000.00深圳市深圳市投资90.00%收购
7、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0,309,200.00杭州市杭州市环保工程82.53%收购
7-1、浙江贝格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0,800,000.00杭州市杭州市制造业100.00%收购
7-2、浙江博格沃膜科技有限公司11,800,000.00杭州市杭州市制造业100.00%收购
7-3 BESTWA ENVITECH GERMANY GMBH (博世华环保科技德国有限公司)500,000.00 (欧元)德国汉堡德国汉堡贸易业100.00%收购
7-4、贵州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0贵州铜仁市贵州铜仁市环保工程100.00%设立
7-5、景宁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822,800.00丽水市丽水市环保工程100.00%设立
7-6、赣州环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江西江西环保工程100.00%设立
7-7、云南誉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2,000,000.00云南云南环保服务及运营90.00%设立
7-8、浙江博世华环30,000,000.00杭州市杭州市投资100.00%设立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保产业园有限公司
8、FOUNTAIN BALI HYDRO SYSTEMS COMPANY LIMITED(世纪星源巴厘水资源系统有限公司)100,000,000.00(港元)香港香港水资源开发投资90.00%设立
9、RICHLAND POWER INVESTMENT HONGKONG LIMITED(富岛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100,000.00 (港元)香港香港水电投资开发90.00%收购
9-1、PT RICH LAND POWER INVESTMENT INDONESIA(富岛电力投资(印尼)有限公司)6,228,170,000.00(印尼盾)印尼印尼水电投资开发93.00%收购
10、深圳市海立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40,816.33深圳市深圳市生物科技51.00%收购
11、厦门智慧空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厦门厦门教育100.00%新设
12、星源重装(深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深圳市深圳市服务业100.00%新设

单位:元其他说明: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7.47%-5,607,845.46-53,483.3791,493,246.60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93,573,552.47257,527,124.82851,100,677.29321,113,378.983,186,862.16324,300,241.14682,716,548.65241,748,831.42924,465,362.07363,995,461.771,275,545.04365,271,006.81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9,137,392.51-32,107,409.13-32,406,003.566,316,397.30257,483,141.19-23,669,890.29-23,825,388.3977,127,206.05

其他说明: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其他说明:无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本报告期,本集团无结构化主体。其他说明: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其他说明: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联营企业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房地产开发36.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星苑)36%的股份。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3,811,633,074.933,787,380,221.69
非流动资产14,024,607.4614,027,742.46
资产合计3,825,657,682.393,801,407,964.15
流动负债1,267,583,772.811,198,196,147.41
非流动负债1,356,966,300.341,247,801,477.92
负债合计2,624,550,073.152,445,997,625.33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01,107,609.241,355,410,338.8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432,398,739.33487,947,721.98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724,985,935.58780,534,918.23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76,324,369.53149,700,613.33
净利润-154,302,729.58-17,817,002.52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54,302,729.58-17,817,002.52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向本集团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限制。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其他说明:本年,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未发生超额亏损。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本年度,本集团无对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的情况。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本年度,本集团无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本集团本年度无重要的共同经营。其他说明: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无。

6、其他

无。

十、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收益688,225.562,517,650.55
营业外收入98,021.77
合计688,225.562,615,672.32

其他说明:无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集团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流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主要面临赊销及工程结算款未及时支付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监控,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1)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集团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集团主要债务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
短期借款102,969,788.89102,969,788.89
应付票据3,904,221.503,904,221.50
应付账款246,814,524.25246,814,524.25
合同负债12,003,715.1812,003,715.18
其他应付款212,067,707.27212,067,707.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478,545.4811,478,545.48
其他流动负债41,318,146.4441,318,146.44
租赁负债2,176,048.482,176,048.48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其他说明:无。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权益工具投资25,312,320.0025,312,320.00
(3)衍生金融资产1,011.101,011.10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284,000.0016,284,000.0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财务报告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第一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重大。

9、其他

无。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投资HKD10,00012.49%12.49%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集团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1991年10月31日在香港成立,法定股本为10,000股,主要从事股权等战略性投资。1993年,通过资产重组成为本集团控股股东,拥有4,588.2万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38.24%,通过历年股份变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有股份占比12.49%。

本集团最终控制方是丁芃、郑列列两名自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丁芃、郑列列。

其他说明: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亚洲度假酒店论坛有限公司(中证期)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大影响公司
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控制的子公司
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重大影响公司
陈昆柏、许培雅博世华原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收入143,961.49838,072.33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 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租赁5,565,027.005,565,027.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3) 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丁芃10,500,000.002019年11月05日2021年11月04日
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35,000,000.002019年06月30日2021年06月29日
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10,000,000.002019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28日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孙东京20,000,000.002023年05月06日2025年05月05日
丁芃、郑列列、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0,000,000.002022年11月08日2023年11月01日
丁芃5,000,000.002020年12月31日2024年01月28日
陈昆柏、许培雅9,000,000.002021年01月18日2024年01月17日
陈昆柏、许培雅3,000,000.002022年04月21日2023年04月20日
丁芃、郑列列、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5,000,000.002023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05日
孙东京17,000,000.002021年01月18日2024年01月17日
陈昆柏、许培雅9,000,000.002021年01月18日2024年01月17日
陈昆柏、许培雅1,000,000.002023年04月18日2024年04月17日
陈昆柏、许培雅3,000,000.002023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05日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00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2月27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2023年度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等提起两案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其中一案为恒裕集团诉世纪星源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另一案为恒裕集团向法院申请保全公司及其他被告的财产,以人民币5亿元为限,截止2024年4月26日公司仍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该案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前述原告所谓的公司“担保”,在2019年-2020年恒裕集团承接优瑞集团在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开发权益及义务时,世纪星源与恒裕集团根据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程序所完成的实施主体确认的一系列交易中,已安排蓝色空间概括承接了被担保方债务中所有涉及公司的担保责任。(见公司公告2023-061、2023-062、2023-065)。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748,990.975,596,330.96

(5) 其他关联交易

收取优先股回报及利息等

收取单位金额说明
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80,000,000.00优先股回报
小计80,000,000.0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6,706,230.156,706,230.15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193,181,015.0021,954,304.50113,181,015.007,318,101.50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6,312.757,893.8326,312.752,631.28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223,279,173.7458,442,058.84116,991,985.2417,090,533.40
其他应收款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42,825,475.8823,417,885.1842,825,475.8814,072,915.15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926,350.95504,835.371,195,030.31282,977.16
长期应收款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90,520,000.00290,520,000.00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4,742,342.338,778,820.39
其他应付款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3,327,945.383,327,945.38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18,318.704,506,818.7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396.77
其他应付款深圳清研紫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801,738.438,789,768.19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6、其他

无。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与平湖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平湖股份”)有关平湖城市更新项目的诉讼案件

①(2019)粤03民终19234号案件

公司与平湖股份有关平湖城市更新项目的诉讼案件已取得(2019)粤03民终19234号终审判决,判决平湖股份败诉并驳回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随后平湖股份再次提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民申1008号的再审程序,广东高院最终裁定驳回平湖股份再审申请。

②(2020)粤0307民初39413号案件

平湖股份(原告)又再次就上述同一事项向公司(被告)提起(2020)粤0307民初39413号的诉讼,诉请案由如下:

被告作为平湖社区旧村改造项目的合作方,原告以被告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加快协议》中的十二项工作指标,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协议。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平湖股份已构成违约,但双方协议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法院判决支持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世纪星源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所致损失,可另循法律途径向平湖股份主张。公司提起上诉,2023年6月30日法院二审判决(2022)粤03民终7732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已提起再审申请。

③(2021)粤0307民初15030号案件

针对同一事项,公司(原告)向平湖股份(被告)、深圳市保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简称“保银公司”)提起案号(2021)粤0307民初15030号诉讼,诉请案由如下: 2010年12月27日公司与平湖股份签订《平湖旧村合作改造合同书》,约定公司为平湖社区旧村改造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合同签订后,公司针对平湖旧村存在6个不可移动的省级文物必须在原址保留的实际情况,组织海内外学者、专家及规划设计单位研讨、论证,创造性地提出异地集中保留和保护文物的方案,出资聘请专业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平湖旧村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公示阶段和待审批阶段,两被告于2016年5月18日签订了《平湖旧村合作改造合同书》,该合同的内容与被告平湖股份和原告于2010年9月17日签订的合同内容相同,也约定两被告为旧改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平湖旧村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获批后,被告平湖股份对原告提起解除《平湖旧村合作改造合同书》的诉讼,在生效法律文书【(2019)粤03民终19234号】认定原告与被告平湖股份签订的《平湖旧村合作改造合同书》有效、驳回被告平湖股份的诉讼请求后,被告平湖股份又再次主张被告保银公司已经与平湖旧村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范围内的 68家自然人主体签订了拆补协议、合同不具备履行条件为由,请求终止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平湖旧村合作改造合同书》,妨害原告对平湖旧村专项规划范围内的房屋权利人展开签约谈判和开展拆迁签约工作。公司提起排除被告妨害公司履行合同权利的申请,经法院判决平湖股份与保银公司签订的合同构成对世纪星源的侵权并无相关法律依据,主张撤销平湖股份与合作公司签订的合同,法院不予支持,如世纪星源认为平湖股份存在违约行为,可另行提起合同之诉。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后,公司已提起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22)粤03民终3172号】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案公司诉讼请求为:1、判令平湖股份公司继续履行原被告双方之间因平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所签订的所有协议。

2、诉讼费由平湖公司、保银公司承担。该案经重审后的一审【(2023)粤0307民初13600号】、二审【(2023)粤03民终38279号】,重审案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公司的起诉,重审案二审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重审案二审法院认为:

(2020)粤 0307 民初 39413 号、(2022)粤 03 民终 7732 号案件中已经对相关合同效力、履行情况以及责任承担问题进行充分的审理,并做出了相应的判决,世纪星源公司的诉讼请求实质上是对相关案件认定的事实提出异议,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2)本集团对借款24,200万元提供担保的诉讼案件

A、提供免责协议的担保

14,500万元借款提供免责担保的诉讼案件,详见附注七.35(9)。B、未提供免责协议的担保未提供免责协议的担保合计9,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担保4,500万元的诉讼案件

与王迺玉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详见附注七.35(4)。

②担保5,200万元的3个诉讼案件

原告俞青、王迺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丁芃、公司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合计5,200万元及相应利息。法院生效判决判令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

(3)与广东深天成(海口)律师事务所的2个诉讼案件

①原告广东深天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就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七.35(3)。

②原告广东深天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就“南山城市更新项目的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律师费2,746.63万元及利息。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22年9月22日,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4)与王成超租赁合同纠纷案

详见附注七.35(6)。

(5)与厦门清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杨树挥、成都梦想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有排除妨碍纠纷案

2022年7月14日,公司子公司厦门智慧空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科技”)诉被告一成都梦想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杨树挥、被告三厦门清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占有排除妨碍纠纷案件,案号为(2022)闽0206民初9633号。2023年5月18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206民初96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成都梦想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排除妨碍,停止妨碍厦门智慧空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案涉房屋的行为,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强制执行。但后又发生前述部分被告再次妨碍使用行为,故智慧科技已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杨树挥、被告厦门清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立即排除妨碍,停止妨碍原告使用案涉房屋的行为;判令三被告共同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评估费、鉴定费等。该案已由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闽0206民初4941号,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6)与卢香宏、黄志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

详见附注七.35(10)。

(7)与俞建强、苏建林(原告)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诉讼案件

原告俞建强、苏建林就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2022)粤0304民初50415号诉讼,请求确认物业发展将五洲星苑商铺裙楼278.7平方米商铺转让给东海岸公司的行为无效;东海岸公司将上述商铺转让给李玉枝、钟坚龙

的行为无效;请求物业发展、东海岸公司、李玉枝配合将上述商铺登记至原告名下(或在现有产权证上添加原告4.97%的份额);物业发展、东海岸公司、李玉枝向原告移交五洲星苑商铺裙楼68.52平方米商铺。经查,2006年9月5日,物业发展与苏建林、俞建强签署的《关于五洲星苑A栋裙楼首层的B、C轴15-20轴位置商铺经营权及所有权转让的安排协议》,该协议签署后,苏建林和俞建强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约定的首期款(至今均未付清)、且到项目办理初始登记时政府明确了五洲星苑裙楼为仅允许整体转让的住客配套会所。因此,公司在与苏建林和俞建强进行协商之后,以15年的指定商铺使用权为对价,由苏建林、俞建强和东海岸公司签订了五洲星苑商铺的租赁协议,即由东海岸公司概括承接物业发展与苏建林、俞建强签署的《关于五洲星苑A栋裙楼首层的B、C轴15-20轴位置商铺经营权及所有权转让的安排协议》,在裙楼允许分割办证前苏建林、俞建强仅享有对前述商铺的不超过15年的租赁使用权。2007年11月19日,东海岸公司计划整体转让五洲星苑会所给钟坚龙,在转让之前东海岸公司已向苏建林、俞建强发出是否放弃优先权的租户通知函,苏建林、俞建强未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回复,应视为其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之后五洲星苑会所过户登记到钟坚龙和李玉枝名下,2011年6月16日钟坚龙再次转让将五洲星苑会所转让登记至李玉枝名下。

基于前述事实,苏建林、俞建强前述诉讼请求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已经难以履行,且苏建林、俞建强违约在先,法院对基于同一事实的关联案件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案号:(2021)粤0304民初593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苏建林、俞建强对物业发展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前述(2022)粤0304民初50415号案,为苏建林、俞建强对上述事项再次起诉,2023年9月20日,(2022)粤0304民初50415号案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原告的一、二诉讼请求,驳回原告的三、四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提起上诉。目前尚未作出生效判决。

(8)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诉讼案件

2022年12月29日深圳证监局作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对公司存在“一、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二、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两种情况给予100万元罚款,公司提出行政复议,2023年6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2023)90号】:

维持被申请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16日公司就上述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9)股民诉公司虚假陈述造成投资损失赔偿案

详见附注七.35(12)。

(10)与黄贵城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黄贵城就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923万元及利息971万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7月5日);二、判令公司支付原告聘请律师追索欠款的律师费 82.30万元。由于合众公司是案涉借款合同的委托人,公司只是受托人受托签订案涉合同;且案涉还款一直由合众公司向本案原告履行、合众公司关联方和本案

原告及其关联方已就相关债务自行和解(和解未让公司参与),故公司认为黄贵城起诉公司是错列被告,其应向合众公司主张权利。目前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最终应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11)与龚泽民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03执保2498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龚泽民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申请人龚泽民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 62,733,150.68 元为限。”保全申请人龚泽民是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实际控制人龚俊龙之子。截至报告日,公司仍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该案原告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公司向本案其他被申请人询问,了解到法院已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送达原告诉状及证据材料。原告龚泽民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公司立即向原告龚泽民偿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判令被告一公司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保全担保费;判令被告二丁芃、被告三郑列列、被告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经查:案涉款项4,000万元,在2020年5月18日恒裕集团、及付款方法定代表人廖奕裕已书面确认该款是《合作经营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落实“深圳车港”在建工程拆迁补偿权益合作事宜框架协议》项下的付款。基于此,公司认为,案涉款项不应认定为龚泽民向公司提供的出借本金,龚泽民诉讼请求应予驳回。目前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最终应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12)与恒裕集团诉讼案

①案件概况

a、(2023)粤03民初4910号(简称4910案)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03民初4910号案案件材料,材料显示:本案原告恒裕集团诉被告一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丁芃、被告三郑列列、被告四公司、被告五首冠国际有限公司,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0,000 万元;判令被告一支付利息(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至 2020 年8 月 20日利息 5,400 万元,2020 年 8 月 21 日起至借款全部还请之日,暂计期间利息1,000 万元);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及财产保全费由以上被告共同承担。

b、(2023)粤03执保3265号(简称3265案)

2023年12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 03 执保 3265 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原告恒裕集团诉被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 500,000,000 元为限。”

截至报告日,公司及本案其他被申请人均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②案件进展

经初步核查,恒裕集团承接了优瑞集团在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项下继续履约的合作开发权益;双方根据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程序所完成的实施主体确认的一系列交易中,已安排由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空间”)概括承接了前述诉讼案涉债务中所有涉及公司担保责任(见公告编号 2019-046、2020-045、2023-062)。截至报告日,前述2案均未开庭审理。

(13)与蓝色空间相关的诉讼案件

公司、深圳市泰合瑞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瑞思”)【深圳市恒裕华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裕华飞”,由恒裕集团持股51%、由深圳置富蕤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持股80% 】、深圳市星源恒裕城市基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深圳市星源恒裕城市基建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约定在开发期内公司每年从项目公司蓝色空间收取优先股固定股息8,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应收优先股余额19,318.10万元。

①关于应收优先股的诉讼案

1)关于应收优先股2,908万元的诉讼

公司向蓝色空间、泰合瑞思提起诉讼,2023年1月11日法院判决一审判决,蓝色空间向公司支付优先股回报款2,908万元,并给付利息损失。

因其他诉讼的影响,法院尚未执行归还公司该笔款项。

2)关于应收优先股8,000万元的诉讼案

公司对蓝色空间、泰合瑞思提起诉讼,要求蓝色空间支付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优先股回报8,000万元并赔偿违约损失。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②蓝色空间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蓝色空间决议中涉及的世纪星源印章被伪造问题

公司和泰合瑞思(实际控制人为恒裕集团)合作开发的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进入预售期。按合同约定,公司在建设期(投资管理期内)每年可从项目公司蓝色空间收取 8,000 万元稳定收益。

因发现恒裕集团自2020年8月5日起挪用蓝色空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导致该公司自2020年8月5日起欠付公司 3,531.43 万元(资金占用费)以及自2023年起开始拖欠应付公司2022年度8,000万元优先股回报,公司2022年11月23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书面投诉应付公司的专项资金涉嫌被挪用的情形。银保监局经调查认定,蓝色空间存在15亿元贷款资金被挪用的事实(详见2023年5月26日《关于重大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根据“蓝色空间15亿元贷款资金被恒裕集团挪用”的银保监调查处罚报告中留有待调查事项,公司在2023年4月14日发现蓝色空间在2021年曾提供了伪造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的一份蓝色空间“为恒裕集团的32.4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并以项目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虚假股东会决议。公司向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报案。罗湖分局2023年

6月29日告知公司,公司就“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被伪造公司公章”的报案符合立案条件,已立案侦查(详见2023年6月30日《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之后,公司发现:蓝色空间印鉴被恒裕集团存放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控制的保险柜中“监管”,而在此“监管”期间出现了未经公司同意而蓝色空间印章已被用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及与贷款资金挪用相关的文件之上。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2月8日,公司将相关线索分别向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已取得报警回执),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举报。(详见公告编号:2023-032、2023-066)。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的调查意见通知,其中提到“关于举报人提到的蓝色空间2021年3月3日《股东会决议》中世纪星源公章是伪造的问题,鉴于该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结论应以公安机关结论为准”。

前述事项中是否有违法犯罪情况,应以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为准。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0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0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方案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1)肇庆项目

①肇庆项目的历史沿革

A、肇庆项目起始涉及的各方主体:

甲方:肇庆市北岭发展公司(现改名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七星公司”)乙方:香港春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公司”)

丙方: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以下合称“5 家香港子公司”)港澳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澳控股公司”)持有Beehive Assets Limited、Chancery Profit Limited、EdwinaAssets Limited、Festoon assets Limited、Launton Profit Limited (以下合称“五家BVI 子公司”)100%的股权,而五家BVI子公司分别持有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以下合称“5家香港子公司”)100%的股权。B、合作合同签订情况1992年9月15日,由肇庆市政府直属的两家公司—七星公司、春风公司与5家香港子公司等合作三方签订了中外合作经营肇庆市“百灵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1992年11月13日合作项目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外经贸肇合作证字[1992]248号批准成立,合作企业名称登记为肇庆百灵建设有限公司。1995年4月7日合作三方签订修改合作协议,合作公司名称改为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

合作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合同约定:七星公司负责提供3,538亩项目用地及五通一平工作;春风公司负责支付3,538亩土地的征地、补偿、拆迁、五通一平费用和相关税费,负责1,000万平方英尺上盖的发展工作;5家香港子公司负责向春风公司支付土地开发费用港币4.9亿元,负责1,000万平方英尺上盖的全部费用(按HKD180元/平方英尺计港币18亿元),共同开发经营房地产。

合作公司所获得的净利润七星公司享有30%,5家香港子公司享有70%,春风公司向5家香港子公司收取港币2,555万元销售代理费、不享有合作公司的净利润。此外合作合同还约定春风公司如未能完成任何一项,则应向5家香港子公司赔偿损失或5家香港子公司无条件的取得3,538亩的土地使用权,七星公司对此提供担保。

C、合作合同实际执行情况

a、5家香港子公司于1992年9月27日以股票加港币现金的方式向春风公司支付了土地开发费用计港币4.9亿元(其中:根据春风公司的委托,将4,400万元人民币支付至七星公司);此外于1992年10月21日至1996年1月8日期间,5家香港子公司累计支付了美元1,100万元给七星公司、春风公司和肇庆百灵公司(其中美元420万元系支付的肇庆百灵公司注册资本金)。5家香港子公司已按合作合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合计向肇庆项目投入资金计港币610,523,481元,而5家香港子公司投入肇庆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港澳控股公司提供的港币610,523,481元。

b、春风公司在收到5家香港子公司有关肇庆项目资金后,仅支付了3,538亩中1,717亩的全部征地补偿费,其余1,821亩仅支付了10%至75%不等的征地补偿款。春风公司未按合作合同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c、1992年9月18日,肇庆百灵公司取得了肇庆市国土局颁发的肇府国用(证)字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详情如下:

土地使用者: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占地面积:2,358,678平方米(折合3,538亩);使用年限:自1992年9月19日起70年;备注:自1992年9月19日至1997年9月19日为基建期,基建项目竣工后,须核准土地使用面积,重新发证。d、基于春风公司未将代收的有关肇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注册资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特别是春风公司和七星公司并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肇庆百灵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登记手续,造成肇庆百灵公司注册资金一直为零,致使肇庆百灵公司于2003年6月19日被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办理清算。

②本集团取得肇庆项目权益的过程

根据本集团1997年与港澳控股公司达成的相关协议,本集团与港澳控股公司实施了非货币交易,双方换入换出资产作价的基准日为1997年10月31日。具体的交易情况包括:

原本集团之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以通过Chang Jiang Resources Co.,limited 拥有的深圳龙岗第二通道60%的权益换入肇庆项目70%权益。

深圳龙岗第二通道公路项目60%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4亿元人民币,评估价港币687,000,000 元;受让对价是港澳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五家BVI 公司(Beehive Assets Limited、Chancery Profits Limited、Edwina Assets Limited、FestoonAssets Limited及Launton Profits Limited)全部股权、港澳控股公司应收肇庆项目的债权和港币4000万元现金,五家BVI公司通过前述的5家香港子公司拥有肇庆项目70%权益,账面价值港币610,523,481.60元。

肇庆项目为中外合作项目。

③本集团取得肇庆项目权益后的项目进展情况

A、2003年10月10日肇庆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意向:原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已不适应肇庆市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为使该区的规划建设与重新修编后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意将该项目用地按中巴软件园生产、生活配套园区建设需要来修改规划;原来合作三方不可能继续,改为市政府指定一公司和本集团两方合作;规划修改后,可通过土地置换办法在七星岩旅游度假区内或以外其他区域补偿一定面积给本集团,保证置换后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538亩。

B、2004年6月8日肇庆城乡规划局依据上述会议纪要,颁发了编号(2004)肇规许字4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150696平方米(约合226亩),建设项目会所。

C、与广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合作

广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Wide Gold Internation Haol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广金国际公司”),一家在BVI 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为:30 de Castro street,Wickhams Cay 1,P.O .Box 4519,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是佛山市南海广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广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法定代表人为何超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何超盈、林惠红,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工业园、矿产业及其他投资。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有:广州沙面新城(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广东三水休闲之城(建筑面积90万平

方米)、广东三水时代廊桥(合作项目,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广东里水第一城(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等,投资的工业园项目有广东台山广海大沙环保皮革生产工业园、广东高明不锈钢生产基地等。该公司与本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首冠商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Head Crown Bussines Park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首冠商用公司”),一家于2008年6月10日在BVI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首冠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冠国际公司”)与广金国际公司为本次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交易而设立的合营企业,交易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为首冠国际公司持有49%股权、广金国际公司持有51%股权。

2008年9月28日,原本集团控股子公司首冠国际公司与广金国际公司签订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框架协议约定:先由首冠国际公司在BVI设立合营企业首冠商用公司,并由首冠国际公司将持有肇庆项目的5家BVI子公司已发行全部股份及账面价值总额为港币610,523,481.60元的权益资产作价人民币7.8亿元注入首冠商用公司。因此,首冠国际公司对于首冠商用公司形成初始股东贷款人民币7.8亿元。

本次交易内容及条款主要有:

a、协议生效后,广金国际公司将向首冠国际公司分期支付3.9亿元人民币购买50%首冠商用公司的初始股东贷款,支付条件如下:首期付款人民币1.34亿元,于本集团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交易后的下一工作日内支付;余额按照预定的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进度分期支付;若项目开发过程中须要追加资本金,则双方按持股比例以新增股东贷款的形式追加投资。

b、预定的合作开发将分期进行。第一期约定在已完成征地手续的1717亩地块中90米等高线以下的1216亩进行,初始股东贷款的余款(2.56亿元)将根据剩余地块的开发进度进行支付。双方约定合作开发需在十八个月内全部启动,每期的开发自启动之时起合作公司将按25%年利率开始计算相应部分的初始股东贷款的复合回报并给予首冠国际公司优先收回投资的权利。

c、双方还约定,对标高90米以上地块(不超过一千亩)存在本集团单独开发的可能性,双方须在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确定是否由本集团单独开发,如果决定由本集团单独开发则双方需按比例核减初始股东贷款的总额。

d、广金国际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合作的“肇庆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并按照建筑成本的2%收取项目开发建设管理费,对超出项目预算额的支出承担责任。合作公司在“肇庆项目”的最终收益分配方案是在扣除了给予初始股东贷款和新增股东贷款的优先回报后在广金国际公司和首冠国际公司间按7:3的比例进行分配。但广金国际公司保证首冠国际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有优先退出项目的权利。

e、有关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框架协议已于2008年9月28日在香港签署,本次交易已经本集团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f、双方约定,在框架协议生效一年或本集团认可前提下的18个月内,买方未收购原约定的第二期股东贷款,对于已开发土地由买卖双方按51: 49比例享有其开发权益继续开发,除此之外肇庆项目其他地块的开发权益全部归本集团所有。

g、与广金国际公司合作的进展2009年2月28日,双方以签订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对于已完成征地手续的1717亩地块中90米等高以上的501亩项目用地作为第二期被注入资产由首冠商用公司以股东贷款的形式购入,并约定第二期交割条件为取得书面收地通知或政府规划文件下达为准。

2009年3月10日,本集团向肇庆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研究解决启动肇庆市北岭项目建设的函》,并与广金公司以肇庆项目权益的实际受益人联合向肇庆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解决肇庆市北岭项目建设的具体方案”。

2012年2月26日,本集团再次向肇庆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解决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的请求》,截至本报告年末,该事项无重大进展。

2012年8月2日,本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V20120493 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通知本集团参股公司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就其与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春风有限公司关于1992年9月15日签订的《中外合作经营肇庆市“百灵有限公司”合同》所引起的争议所提起的仲裁申请已正式受理。

2016年1月1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作出《V20120493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同意并决定将本案裁决作出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4月15日。

2016年10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作出《V20120493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同意并决定将本案裁决作出的期限延长至2017年1月15日。

2018年6月22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本集团参股公司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提出的《仲裁请求变更申请书》作出《V20120493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争议案变更请求受理通知》,决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变更仲裁请求,并将按照申请人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事项及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事项继续审理本案。

报告期内,肇庆项目取得仲裁裁决结果(见下述⑥最新进展情况)。

④公司持有的肇庆项目权益现状

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億盟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东权益转让协议》,双方就原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HEAD CROWN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股权转让达成了一致协议,协议约定转让对价为10,000.00港币。协议同时特别约定:标的公司(即首冠国际有限公司)在首冠商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Head Crown Bussines ParkDevelopment Limited)的48%股权和由郑列列名下拥有的1%股权,总共49%股权,是由甲方(即本集团)实质拥有的,标的公司没有任何权益;标的公司在下列五间公司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的50%股权,实则是甲方全部拥有的,标的公司没有任何权益;标的公司已签署有关信托书确认标的公司只是该部分股份的信托人,而非实际受益人。首冠国际有限公司股权已于2015年1月变更至億盟发展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权益在首冠国际公司账上主要反映为长期应收款-肇庆项目497,219,533.77港币。该部分权益仍归属于本集团,2019年仍纳入合并范围。

⑤2017年3月15日本集团与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就肇庆项目签订了《合作意向书》,该项目的正式合作取决于双方能否就肇庆、平湖两项目合作达成正式合作协议,合作意向的有效期至(1)甲乙双方达成新协议之日止;或(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终止合作之日止。

项目风险分析

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1992年9月18日获取的肇府国用(证)字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自1992年9月19日至1997年9月19日为基建期,基建项目竣工后,须核准土地使用面积,重新发证),以及(2004)肇规许字4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都因项目实际情况和实施时间发生重大变化,其效力已发生重大变化。

⑥最新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肇庆项目取得了仲裁裁决结果,即:《中外合作经营肇庆市“百灵有限公司”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裁决生效之日起终止,申请人对于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依法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70%的分配权。因此该项土地开发权益的项目需要安排项目公司进行资产的清算,项目公司资产清算后的70%土地开发权益资产属于广金集团与公司组成的仲裁申请方。

2019年12月,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做出了《关于撤销肇府国用(证)字第0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肇自然资[国地]撤决字[2019]1号),其做出撤销百灵公司土地证,系基于该局认为其在核发该土地证之际存在未签署出让合同,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未经权属审核、注册登记等土地登记程序。根据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撤销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百灵公司取得案涉土地证有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为百灵公司取得案涉土地使用权系百灵公司境内合作方一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在合作合同项下的义务之一。无论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在为百灵公司取得案涉土地证之际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亦无论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的前身(当时为肇庆市国土局)在核发案涉土地证之际内部程序存在何等问题,均不应以此为由擅自撤销百灵公司持有的案涉土地证。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存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做出撤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案涉具体行政行为的可能。本所律师已经代理贵司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该申请已被受理。”

2020年7月7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复议决定书,复议机关认为0745号裁决书裁决申请人(5 家香港子公司)对百灵公司依法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70%的分配权,因此,申请人拥有的是经依法清算后百灵公司的财产分配权。如前所述,涉案国有土地证现已失效,并不会对百灵公司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亦不会对申请人的财产分配权产生实际的影响。申请人仅是百灵公司的股东,并非涉案决定的行政相对人,与涉案决定没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至于申请人主张合作合同已部分履行,百灵公司享有涉案国有土地证项下部分土地的合法权益,涉案决定已告知百灵公司可对其主张合法权益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申请人作为百灵公司的股东,可另循救济途径,依法履行股东权利,要求百灵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复议机关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为

此,广金国际公司安排 5 家香港子公司,另循救济途径,即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追加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春风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因春风公司系境外机构,一直未完成对春风有限公司的送达。因肇庆项目已取得了仲裁裁决,即:《中外合作经营肇庆市“百灵有限公司”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裁决生效之日起终止,为盘活剩余享有70%分配权的公司资产需先行进行清算,但继续配合广金公司所主导的针对“土地证”撤销等相关可能影响清算资产价值的申请行政复议、司法复核手续,百灵公司的清算程序会因所述行政复议、诉讼等司法复核手续而延迟。可能会影响推进百灵公司清算资产的后续潜在交易的时间。

鉴于复议机关已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5家香港子公司本案代理人也表示无法评估行政诉讼的胜诉可能性,本集团管理层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和诉讼代理律师的相关意见,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对肇庆项目权益进行计提减值,2020年度计提减值金额为【418,459,959.62】元。因春风公司系境外机构一直无法送达,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不再追加春风公司为第三人。2021年9月14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22年3月18日作出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粤12行初35号】,判决结果:肇庆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肇自然资(国地)撤决字【2019】1号《关于撤销肇府国用(证)字第0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结果并无不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书分析:涉案《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土地登记档案,无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权属证明材料、地籍调查材料、权属审核材料和公告材料,该证范围内还存在其他权属单位。综合百灵公司未遵循法定程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符合当时生效的《土地登记规则》规定,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就已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启动自我纠错程序,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从程序上和处理结果并无不妥。

广金国际安排香港五公司提起行政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开庭。

(2)南油福华项目

①项目基本情况

A、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向南路交界处,宗地号为T102-0041,宗地面积42,651.60平方米(扣除道路规划占用面积后为38,500.75平方米),原已建成工业厂房建筑面积约28421.68平方米。本集团是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的唯一合法权利人。

该项土地及建筑物在拆除重建之前,本集团主要作为出租使用,账面计入投资性房地产。2013年,由于福华厂区建筑物已经拆除,该资产已不能再产生出租收益,不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及定义,加上本集团拟以该土地与经本集团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确认的主体进行合作,因而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账面值为59,664,319.80元。

B、2009年11月,本集团根据深圳市新颁布的城市更新政策,正式向政府申报了南油地区福华厂区的更新改造申请,拟申请建设住宅120000平方米、商业30000平方米。2010年4 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正式批准将南油

工业区福华厂房项目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批计划,即在《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被称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的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南油福华项目”或“本项目”)。

②与深圳市优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瑞公司”)的合作

A、2012年3月27日,本集团与优瑞公司签订《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就合作开发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向南路交接处编号为T102-0041的宗地上的“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单元的有关事项做了概括性预约约定。双方同意按照细则关于“拆除重建类”的相关规定设立市场主体进行开发:即本集团作为项目拆除重建区域内的权利主体,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将本集团房地产权益转移至双方共同持股的单一权利主体(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来实施该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B、2013年3月25日,本集团与优瑞公司签订《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原合作开发协议第二条第4款“甲方配合乙方根据细则,取得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向项目公司核发的实施主体确认文件,但取得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修订为“甲方配合乙方根据细则,取得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向项目公司核发的实施主体确认文件,但取得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即2014年3月27日。

C、2013年5月31日,本集团(甲方)与优瑞公司(乙方)及优瑞公司股东—深圳市瑞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思投资”)、高雷、郭建文(丙方)签订《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备忘录》。《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条:为便于将乙方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按照税法和政策规定计入项目成本的税务安排,甲、乙双方同意在不改变主协议及补充协议条款的原则且在乙方全体股东即丙方完成承接乙方在主协议及补充协议下义务的前提下,以乙方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即项目公司)向政府城市更新职能部门申报。

第三条:为落实主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负责项目后续的各项开发工作”的约定,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完善相关手续,实际落实“以乙方作为项目公司”替代“以新设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的先决条件,包括:1、履行乙方全体股东即丙方完成承接乙方在主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安排;2、依据主协议第二条第2、3款的约定,履行使甲方持有项目公司(届时为乙方)25%优先股的安排;3、在《福华厂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获得批准后,履行由甲方与项目公司(届时为乙方)按主体协议约定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安排。

第四条:在上述安排未完成之前,乙方仍应当履行主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第五条:本备忘录的用语涵义除特别说明外,与主协议的用语涵义相同。

D、2013年12月26日,本集团收到深规土【2013】759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油工业区福华产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是:《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油工业区福华产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2年第7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原则同意《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油工业区福华产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及改造目标。通过改造,完善城市道路系统,提高公共配套和商业服

务水平,打造集商业、办公、商务公寓及教育设施等多元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原则同意建设的主要经济指标:拆除用地面积42,651.95平方米,其中开发用建设用地面积24,762.93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60,250.00平方米,其中商业10,000.00平方米,办公137,890.00平方米,商务公寓100,0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2,360.00平方米(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8,000.00平方米,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2,500.00平方米,6个班幼儿园1,600.00平方米),体育文化设施用地10,000.00平方米。另外,允许在地下开发12,50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01-01地块配建不少于860个停车位。

E、2014年1月27日,深圳市优瑞商贸有限公司就上述合同争议向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案件编号为SHEN DX 2014016】。2014年4月10日,本集团向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并提出反请求。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3月19日就上述仲裁事项下发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4)深中法涉外仲字第40号】,查封申请人深圳市瑞思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以北的世纪假日广场A座301-313、1701-1716、1801-1816、2401-2409共54套房产。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14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4日止。查封被申请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向南路交界处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号:T102-0041,土地面积38,500.75平方米)。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14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4日止。2015年7月20日,本集团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华南国仲深裁【2014】D267 号仲裁裁决,裁定解除对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向南路交界处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号:T102-0041,土地面积 38500.75 平方米)的查封。

F、2014年4月10日,本集团董事局召开临时会议,就有关“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纠纷引发的仲裁事项通过如下决议:①不同意优瑞公司变更《合作开发协议》关于设立合作项目公司有关约定的要求,不同意由其自身取代双方合作项目公司与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②授权公司管理层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与优瑞公司办理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聘请代理人就优瑞公司的行为提出仲裁请求或反请求(包括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要求赔偿损失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③鉴于2014年3月26日到期后已有多家有实力市场主体向公司发出以不低于原《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合作条件与公司合作开发本项目的要约,授权管理层立即以不低于原《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合作条件公开邀请具有履约能力、开发经验和管理经验的市场主体洽谈合作开发事宜加快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G、2014年12月18日,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作出本案裁决。在该裁决中【仲裁裁决第102-103页】,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认为:就《备忘录》第三条规定的第1和第2项先决条件而言,优瑞公司是成就该先决条件的主要责任人,在第1、第2项先决条件成就之前,优瑞公司不具有与本集团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资格。对于优瑞公司多次要求直接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请求,本集团完全有权以《备忘录》约定的先决条件未成就为由予以拒绝。仲裁庭裁决《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及《备忘录》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驳回各方的其他仲裁请求及反请求。仲裁庭建议当事人双方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60日内按照 《备忘录》的约定完成第一申请人作为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确认工作。而在此60日期间,双方应按照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

务,提供必要的相互配合工作。任何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不提供必要的配合,甚至阻碍确认工作的完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可再寻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H、2015年4月21日,因优瑞公司未按2014年12月18日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要求履行成就《备忘录》先决条件的主要义务,本集团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并追讨违约损失。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将仲裁请求变更为:裁决确认《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已解除。2016年11月30日,本集团收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仲深裁【2016】D391号)裁决书,该仲裁裁决中,仲裁庭认为在2014年12月28日之后,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任何新协议,因此不存在被申请人优瑞公司等构成违约的问题,如果这一阶段当事人之间就贯彻《合作开发协议》到《备忘录》进行磋商而没有达成新的协议,那么无论谁的行为都不能构成违约,裁决驳回以上仲裁请求。同时,在该仲裁裁决中,仲裁庭提出,仲裁庭在审理此案、充分接触双方当事人之后,相信客观情况的确已经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

I、2016年12月7日,本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终止履行《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2016年12月23日,本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通知,通知已受理本集团提出的前述仲裁申请,案号为SZDP20160103。2017年1月13日,本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的仲裁程序中止函,由于优瑞方提交的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函的意见提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不是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本案不享有管辖权,根据《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案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将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进行确定。2017年4月20日,本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6)粤03民初2934号。2017年6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不是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确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2017年7月14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决定撤销SZDP20160103案,仲裁程序终止。

③就南油福华项目与深圳市泰合瑞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瑞思”)的合作

A、2019年6月,本集团接到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泰合瑞思的正式通知:

优瑞公司已将其在《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恒裕集团指定方泰合瑞思。泰合瑞思承诺继续履行《合作开发协议》。

2019年6月17日,本集团与优瑞公司及其股东、泰合瑞思签署了《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二》,优瑞公司及其股东正式同意已将《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和《备忘录》和系列仲裁裁决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泰合瑞思。

B、2019年,本集团(甲方)、泰合瑞思(乙方)与深圳市星源恒裕城市基建投资有限公司(丙方,项目公司,现名为“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其中本集团持股25%,泰合瑞思持股75%)三方签订了《关于深圳市星源恒裕城市基建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本集团同意优瑞公司及其股东将其《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和《备忘录》和深圳国际仲裁院系列仲裁之仲裁裁决书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由乙方承接,乙方和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前述

《合作开发协议》及本协议。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同意由丙方作为《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和《备忘录》项下的项目公司,同意由丙方向政府申报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了具体落实2018年1月18日本集团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深圳车港”处置有关问题的协议》中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新增指标注入项目公司的有关项目公司应付本集团的人民币柒亿零伍佰万元整(70500万元)补偿对价事宜,本集团和项目公司应另行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或相关协议。

本集团作为优先股股东不承担开发期内项目公司的投资和与投资相关的风险,不直接或间接承担项目公司开发期内的办公、销售、税费以及项目融资、建设等所有费用形成的债务;同时,除优先股复合回报外本集团不享有项目公司开发期内形成的“乙方可销售的权益面积”对应的项目公司可分配利润。双方的合作权益:

项目开发建成后,乙方可分得“乙方可销售的权益面积”即下列房产或对应的销售所得的净利润(指根据本协议约定模拟结算计得的应分乙方净利润)之权益:包括约10万平方米公寓、1万平方米商业、11.789万平方米办公楼以及约35437.5平方米停车位(折约540个停车位的建筑物业)。

本集团的合作权益(在不违反《规划批准通知》规定的前提下)包括以下全部:

a、向丙方收取拆迁货币补偿90500万元(玖亿零伍仟万元整)。其中的2亿元优瑞公司已支付,故乙方无需再实际支付该2亿元,本集团和乙方可通过项目公司完善相关的财务手续;其余的70500万元系项目公司新增4.7万平方米面积指标应向本集团支付的补偿,该部分补偿款项所对应形成的项目公司债务乙方不承担最终的偿还责任。

b、取得带“项目公司留存物业”的整个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留存物业”指:本项目开发建成后除“乙方可销售的权益面积”房产权益外的其他房产(包括计容和不计容面积)及经甲方和与乙方同意后增加的房产面积。

c、向项目公司收取每年8000万元人民币及其复合回报的优先股回报。在开发期内,以人民币4亿元作为计价基数,按年利率20%的标准计算优先股复合回报。复合回报是指从项目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天算365日(自然日)内应支付第一笔回报部分(按年回报20%计算即人民币8000万),以后每年应支付当年回报部分人民币8000万,如当年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该部分按年回报20%复利累计(所有以实际发生天数计算)。本集团优先股的复合回报,由项目公司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列支,计至乙方退出项目公司为止。在乙方按约及时退出项目公司的前提下,本集团和乙方在乙方退出项目公司时所进行的模拟税费结算中,该笔复合回报算至留存物业全部竣工验收备案时为止,在此之后可由项目公司继续列支并向本集团支付的复合回报,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退出延误的,则自乙方应当退出日起至乙方实际完全退出项目公司期间的复合回报,仍应由乙方承担偿还责任,且项目公司有权在结算乙方利润时扣除。但由于本集团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期间(包括项目开发迟延的期间、乙方退出项目公司迟延的期间)不计算复合回报。

C、2019年,项目公司与本集团签订了《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书》及《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明确了上述拆迁补偿事宜,其中对于上述7.05亿补偿的约定如下:

因为存在调整使用前述新增的4. 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指标至贡献用地(即文体中心地块,即拟作为体育文化设施用地的10000平方米用地面积)内,使本集团获得实际新增面积权属的补偿的可能,因此当且仅当岀现前述此种情形、即本集团在该贡献用地(文体中心地块)中实际获得新增权属的面积补偿的情况下,上述4. 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指标对应的补偿将按以下公式决定:

(1-文体中心地块中规划调整后乙方新增权属面积/47000)x 7.305亿元。

④本项目执行情况

A、2012年,优瑞公司已累计支付本集团拆迁补偿款2亿元(其中1亿元作为定金,此定金在本项目实施主体确认至项目公司名下后自动转为本集团拆迁货币补偿款)。

B、2019年11月1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出具了《关于南山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的通知》(深南更新函[2019]65号),同意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星源恒裕城市基建投资有限公司”)。

C、2019年11月11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向项目公司出具了《关于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拆除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拆除确认申请的复函》:经我局现场核实,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拆除用地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已拆除,请你司尽快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D、本项目已于2019年11月22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取得《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深南山发改备案[2019]0603号)。

E、项目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NG-2019-0019号)。

F、项目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取得工程编号:2019-440305-70-03-10712202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实施主体申请办理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手续过程中,该土地曾被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东方公司”)申请保全。2019年12月,恒裕集团向前海东方公司存入人民币226,609,788.00元保证金并解除土地查封并主导协商和解,本集团与恒裕集团在继续推进南山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手续的过程中,合作安排了实施主体(蓝色空间)向前海东方公司直接偿还债务2亿元并完成了城市更新实施主体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 因前海东方公司已收取的保证金以及蓝色空间的还款金额已完全覆盖了涉案保全的主张金额。本集团已主动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全部保全并同时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2020年6月,前海东方公司申请的保全全部解除。

2019年度,本集团已收取南油福华项目的拆迁补偿款2亿元,本项目实施主体已确认至项目公司(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名下并经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同意,土地已交付至项目公司,本集团将该2亿

元(含税)货币补偿确认为拆迁补偿收益,同时结转该地块原账面成本59,664,319.80元,2019年度确认资产处置收益130,811,870.68元。

2020年度,即本报告期内,公司在本报告期将已经开始新的投资管理期,即每年将按8,000万元安置补偿形式,收取优先股年息收益。本报告期内,合作项目公司“蓝色空间”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了土地使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地价款2,962,280,311元,已取得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粤(2020)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15652号】,项目地块命名为“柏悦湾商务中心”(深地名许字第NS202010244号,见《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

2020年6月11日,“蓝色空间”取得了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计容建筑面积260,250平方米。其中:商业9,980平方米,办公137,610平方米,商务公寓99,8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2,360平方米(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8,000平方米、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2,500平方米,6班幼儿园1,600平方米(占地1,800平方米)、邮政所20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地下商业12,47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525平方米)。根据公司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已签订的《关于“深圳车港”处置有关问题的协议》第二条新增地下空间的补偿约定,“蓝色空间”已向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交了变更土地出让合同内容的申请(新增地下空间34,096平方米,地下停车位由原先860个变更为1,400个)。该项目已取得四证,项目公司已取得部分开发贷款。目前,工程施工陆续完成,部分房产已开始销售。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17,114.071,084,444.20
1至2年395,257.90
合计217,114.071,479,702.1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7,114.07100.00%10,855.705.00%206,258.371,479,702.10100.00%93,748.006.34%1,385,954.10
其中:
账龄组合217,114.07100.00%10,855.705.00%206,258.371,479,702.10100.00%93,748.006.34%1,385,954.10
合计217,114.07100.00%10,855.705.00%206,258.371,479,702.10100.00%93,748.006.34%1,385,954.1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17,114.0710,855.705.00%
合计217,114.0710,855.7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附注五.13应收账款.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93,748.00-82,892.3010,855.70
合计93,748.00-82,892.3010,855.7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218,748,286.461,233,326,900.05
合计1,218,748,286.461,233,326,900.05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6,046,084.952,526,716.16
往来款767,635,399.17793,547,580.76
与诉讼相关往来款301,759,982.40315,665,823.52
有条件借款282,927,117.71279,299,345.87
其他321,602,185.80241,241,864.92
合计1,679,970,770.031,632,281,331.23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99,874,066.01374,609,996.98
1至2年371,288,409.86508,087,630.55
2至3年407,803,656.7719,855,596.70
3年以上701,004,637.39729,728,107.00
3至4年19,750,385.7073,761,588.86
4至5年69,490,996.94265,474,922.05
5年以上611,763,254.75390,491,596.09
合计1,679,970,770.031,632,281,331.23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271,782,992.42127,171,438.76398,954,431.18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回第一阶段73,833,787.73-73,833,787.73
本期计提62,283,948.1962,283,948.19
本期转回15,895.8015,895.80
2023年12月31日余额407,900,728.3453,337,651.03461,222,483.57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按单项计提127,171,438.7615,895.80127,155,542.96
按组合计提271,782,992.4262,283,948.19334,066,940.61
合计398,954,431.1862,283,948.1915,895.80461,222,483.57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深圳市合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诉讼相关往来款301,759,982.40注117.96%28,385,154.30
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296,912,593.56注217.67%
深圳星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264,305,806.08注315.73%
星源志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有条件借款171,878,258.08注410.23%132,160,478.90
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优先股及利息193,181,015.00注511.50%21,954,304.50
合计1,228,037,655.1273.09%182,499,937.70

6)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无其他说明:

注1:与诉讼相关往来款30,176.00万元,其中23,129.09万元系与14,500.00万元借款提供免责担保的诉讼案件相关,详见附注七.35(9),12,015.18万元系与卢香宏、黄志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详见附注七.35(10)。上述款项中4,968.27万元已由其他应收款-合众建筑结转至其他应收款-喀斯特。

注2: 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年以内312,525.6元,1-2年47,071,256.75元,2-3年2,904,430.82元,3-4年1,400,437.00元,4-5年2,224,732.00元5年以上242,999,211.39元。

注3: 深圳星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年以内13,058,884.6元,1-2年197,118,175.39元,2-3年54,128,746.09元。

注4:星源志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账龄1年以内3,687,842.67元,1-2年7,384,108.05元。2-3年37,696,171.80元,3-4年2,594,503.52元。4-5年9,420,296.90元,5年以上111,095,335.14元。

注5: 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账龄1年以内80,000,000.00元,1-2年80,000,000.00元,2-3年33,181,015.00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138,621,228.3430,837,642.451,107,783,585.891,138,621,228.3430,837,642.451,107,783,585.89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1,040,589.356,861,571.434,179,017.9211,040,589.356,861,571.434,179,017.92
合计1,149,661,817.6937,699,213.881,111,962,603.811,149,661,817.6937,699,213.881,111,962,603.81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23,874,816.30123,874,816.30
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80,000,000.00180,000,000.00
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0.0030,000,000.000.0030,000,000.00
深圳市清研紫光投资有限公司0.00837,642.450.00837,642.45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3,832,000.00513,832,000.00
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70,000,106.69270,000,106.69
富岛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76,662.9076,662.90
厦门智慧空间教育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星源重装(深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合计1,107,783,585.8930,837,642.451,107,783,585.8930,837,642.45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1,679,017.921,679,017.92
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2,500,000.002,500,000.00
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6,861,571.436,861,571.43
小计4,179,017.926,861,571.434,179,017.926,861,571.43
合计4,179,017.926,861,571.434,179,017.926,861,571.43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其他业务-225,561.92435,803.44922,682.00431,684.32
合计-225,561.92435,803.44922,682.00431,684.32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无。其他说明:其他业务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较大,系本期母公司与租户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延长租期及降低租金,致使租赁合同变更冲减当期收入所致。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优先股回报80,000,000.0080,000,000.00
合计80,000,000.0080,000,000.00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1,206.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688,225.5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83,571.73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562,280.4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947.63
减:所得税影响额44,282.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67,920.49
合计-17,945.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90%-0.1883-0.18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90%-0.1883-0.1883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4、其他

无。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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