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成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做出相关说明,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审慎性原则所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重新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重新选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号)。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