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期权
528.375万份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对应期权100.00万份予以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