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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博菲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锐联系电话:021-38966923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俊峰联系电话:021-3896692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保荐代表人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月度对账单逐笔查询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项目工作内容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2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并辅以远程培训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配合保荐工作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保荐人将对公司未来业绩情况进行持续关注,提请上市公司通过扩展销售渠道、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2.40%。经了解,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滑主要由于以下原因:一是公司下游主要市场风电行业政策发生变化,随着国家补贴退坡,风力发电领域产品销量有所下滑;二是受到下游风电行业产品需求结构变化的影响,部分客户采购规模有所下降;三是公司IPO募投项目部分产能2023年开始试运行,相关固定资产转固并计提折旧;四是公司为了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开始布局光伏边框等新业务,持续性引入相关高水平人才,公司员工薪酬有所增长;五是公司于2023年计提了商誉减值损失501.56万元。开发新产品等角度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承诺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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