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2023年度
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视频播放结合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2023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朱又生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华先生,独立董事蔡建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董一红女士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公司参会嘉宾与投资者进行了在线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1、请问公司2024年的分红计划和派息政策?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谢谢!
2、请问公司竞争优势有哪些?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以新能源发电为主业的江苏省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领域的企业,在项目资源选择、技术方案、工程管控、运维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公司四个发起人股东均为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其中,控股股东是省属重要地方能源投资主体,在电力行业已积淀了一定的品牌、规模、资源、经验等优势,股东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此外,公司所在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特别是项目建设期需要大额资金投入,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强,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和资金成本等优势。谢谢!
3、您好,请您能否介绍下2023年整体业绩的情况?您对2024年的业绩展望乐观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亿元。2024年,公司将持续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争取以良好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谢谢!
三、风险提示
本次说明会如涉及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内容,不能视作公司或管理层对行业、公司发展或业绩的承诺和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关于公司本次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衷心感谢长期以来支持及关心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欢迎投资者继续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互动交流。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