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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4-035债券代码:123201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0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比例;并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办理结果为准。

2、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5月8日,公司可转债转股新增14,971股,并于2024年5月9日停止转股,合计总股本增至80,014,971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比例;并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14,9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49766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0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2,005,988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80,014,9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4976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478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995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497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14,97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2,020,95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2024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493张义
208*****393淮安国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8*****677上海盈八实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21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股份变动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46,364,93257.9518,545,97364,910,90557.9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650,03942.0513,460,01547,110,05442.05
三、总股本80,014,971100.0032,005,988112,020,959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2、根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由

29.88元/股调整为21.25元/股,自2024年5月21日开始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纽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3、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4、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8.3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7.27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新股本112,020,959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65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299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杰

咨询电话:0517-84997388传真:0517-84991388

十、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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