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5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