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于2024年5月1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暨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名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