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滨化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会议议程 ...... 1

会议须知 ...... 2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7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3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24

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 25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32关于选举王谦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36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 下午14:30会议地点: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人:于江董事长或经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会议内容: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情况
2工作人员宣读《会议须知》
3工作人员宣读会议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5股东提问和发言
6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7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
9休会,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合计票数
10监票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11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12工作人员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13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等文件
1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五、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大会谢绝除会议工作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所持股权份额,需关联股东回避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或受托人)所持股权份额。本次会议议案现场审议表决程序为全部议案宣读完毕后,集中进行审议表决。监票员和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围绕既定发展战略,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全面加强基础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圆满完成了经营目标。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见会议资料之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围绕发展战略,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全面加强基础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圆满完成了经营目标。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向各位董事予以汇报。

第一部分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公司第三次创业全面成势的关键之年,面对市场持续震荡、主线产品价格下滑的严峻形势,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锐意进取、拼搏奋进,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主要经营数据

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 (%)
全年
营业收入(万元)730,590.42889,206.54-17.84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8,310.96117,842.78-67.49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1,140,981.921,133,389.420.67
总资产(万元)2,113,438.891,807,560.7516.92
负债(万元)961,036.85664,753.8544.57
股本(万股)205,803.63205,803.630.00
每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59-67.80
每股净资产(元/股)5.545.510.54

会议资料之一

财务指标百分点变动
资产负债率45.47%36.78%8.69
总资产收益率1.81%6.52%-4.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8%10.84%-7.46

1、生产与市场

通过科学调度、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全年保持了装置的稳定经济运行,主要产品产量、消耗均完成目标。其中液碱、环氧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环氧氯丙烷产量均创历史新高,三氯乙烯产量首次超过8万吨。顺利完成滨城基地“三年一大修”任务,周密安排施工节点,严格控制过程安全,共完成774项检修任务。在市场持续低迷、价格大幅下滑的情况下,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坚持客户价值理念,敏捷反应,多措并举,较好完成营销目标,保证了公司效益最大化。及时调整三大结构与采购策略,较好地完成全年保供任务。通过把控市场节奏、对标管理、战略寻源、国产化替代等多种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公司主要产品完成情况:

产品名称单位2023年累计完成
烧碱(折百)万吨75.96
环氧丙烷万吨27.27
三氯乙烯万吨8.27
四氯乙烯万吨7.72
氯丙烯万吨6.44
环氧氯丙烷万吨6.86
电子级氢氟酸4187.90
六氟磷酸锂727.65
双氧水(27.5%)万吨10.90
发电量亿kwh2.86
粉煤灰砖亿块1.01
原盐万吨50.04

2、安全与环保

全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未发生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集团工程板块累计安全人工时248.6万。共进行56次项目安全评审,完成9个项目“三同时”手续办理。全年接受外

部检查73次,实现风险隐患闭环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理念逐步深植日常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得到实质性应用,滨城基地实现全电子化作业票管理,完成关键工艺指标与省安全预警平台对接试点工作。全年组织培训388班次,54374人次参加。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增强,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消防应急管理目标。

环保装置稳定运行,环保治理设施投运率100%,实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固废危废100%合规处置。全年共进行72次项目环保评审,取得8个项目环评批复,通过8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织完成化工搬迁环境防护距离评估报告备案等重点项目环保手续办理。全年通过各级环保督察164次,其中国家级15次、省级15次、市区级134次。

3、项目建设

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全力加速。PDH与合成氨等已建成装置成功开车,产出合格产品;甲胺、丁烷异构、污水预处理装置顺利中交;PO/MTBE项目完成90%模型审查,整体进度符合三级进度计划,为实现“9·30”中交目标奠定了基础。

外围配套工程破冰前行。首艘VLGC船顺利靠泊,海丰-滨华110kV线路实现送电,经十四路、滨华连接段全面通车,园区污水处理及回用一体化项目转入生产运营阶段,5万吨级航道及防波挡砂堤、管廊支架南延工程建设均取得较大进展。

重大难点攻坚取得突破。350MW大机组项目成功取得省级项目核准批复,电力系统接入方案通过省国网公司评审,并取得项目省级节能评审意见批复,为下一步投运打下基础;国家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申报得到了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已通过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

4、科研创新

组织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中央研究院搭建起“两部五中心+F部门”组织架构。在大连建立异地联合实验室;与南开大学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与山东大学深度合作,加速建设山东省半导体先进制程用超高纯含卤电子化学品重点实验室。与浙江中控合作成立滨化中控工业智能研究院,联合开发智慧氯碱云平台。完成中试基地项目备案手续,并成功入选省优选和市重点项目。

各类实验项目百舸争流。实施了双氧水法ECH、苯二酚、精馏分离平台3项中试项目,开展了聚异丁烯、电子级氟化氢等20项小试实验项目,以及异丁烯下游、环氧丙烷及氟氯溴下游等21项产品调研,组织实施了35项专利申请。科研政策利用实现突破。半导体先进制程用超高纯电子级氢氟酸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入选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是滨化首次主持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电子级氯化氢深度纯化研究项目入选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是滨州市第一家企业单位主持的省级基础研究项目。两个项目共计争取资金支持1120万元。

5、管理提升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与业务需求,全面梳理公司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发布制度文件170个、流程说明文件501项。持续完善绩效体系,其中中高管及中层干部绩效增加了周边协同、态度能力等考核要素,同时以“十大行动”、军令状等为参考依据,初步实现了绩效与公司战略的进一步关联。初步建立了变革管理体系,实施了全面预算与合并报表项目、工程管理数字化建设、SRM系统优化等项目;调整了石化事业部、滨城基地、工程公司等10个一级部门组织架构,提升了组织运营效率;完成了特种化学品事业部分拆,大晟芯材公司实现独立运营。

开展了“能力建设与卓越运营”主题年、六型班组建设等活动,充分借助大圣学院线上及线下平台,推出高管领导力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思维破圈能力提升班、项目管理砺锋班、新员工培训、内训师大赛等,不断强化三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了干部员工能力水平。

二、公司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88,456.38
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数117,565.07
报告期初长期股权投资余额70,891.31
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幅度165.84%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67,736.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减变动数879.94
报告期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66,856.9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增减幅度1.32%

三、董事会重点工作

根据上年度制订的各项计划,董事会在本年度内逐一认真落实,扎实有序推进各项计划的实施,积极发挥董事会在战略管理、风险管控、资本统筹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收购、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重大事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均勤勉尽职、高度负责,会议出席率达100%,对各项重要决策事项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02-24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04-26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3、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06-051、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股权的议案 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08-29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09-221、关于收购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10-27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11-22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2、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职国际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6、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7、关于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烧碱交割厂库资质的议案 8、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9、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2、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3、《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4、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16项议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变更审计机构、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了公司财务规范、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内部控制有效,并保持了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

3、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会议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2023年,董事会组织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参加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培训,达到了协会的培训要求,提高了履职能力。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把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作为本年度的工作重心,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圆满完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奠定了基础。

2023年董事会对股东大会重点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如下:

(1)实施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完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6,267.32万元。

(2)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在保余额为283,106.88万元。

(3)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公司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正常执行。

(4)完成公司相关制度制定及修订备案工作;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5、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投资者公布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完成4份定期报告及84份临时公告及其他上网文件的编制披露,涉及三会决议、业绩预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权益分派、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等内容,累计约366.97

万字。通过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参加投资者策略会、回答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及电话咨询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升公司透明度和市场形象。

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可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岗位员工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合规、保密意识,并加强外部机构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了以上分红政策。

最近三年(含报告期)分配情况如下表:

分红 年度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数额(元)(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30.50205,656,934.50383,109,639.7553.68
20221.30362,670,299.241,178,427,840.4230.78
20211.50307,988,013.451,625,919,450.6918.94

注:根据相关规定,2022年度、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包含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现金分红数额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计算得出,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

第二部分 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分析

公司所处氯碱行业是以盐和电为原料生产烧碱、氯气、氢气的基础原材料工业,产品

种类多,关联度大,其下游产品达到上千个品种,具有较高的经济延伸价值。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氯碱行业正逐步从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氯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设备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推动氯碱行业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有害物质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氯碱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较长,涉及多个行业。企业通过整合供应链资源,优化物流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随着新材料、新能源、环保技术等领域的发展,氯碱行业需要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开发新的应用领域和产品。

为了避免产能过剩和市场无序竞争,政府鼓励氯碱行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产能布局,提升行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企业通过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特种氯碱产品的需求。随着全球化的深入,中国氯碱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通过出口、海外投资、国际合作等方式,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提升自身的国际影响力。

1、烧碱行业

截至2023年底,中国烧碱生产企业共有167家,烧碱总产能共计4,841万吨,较2022年净增183万吨。2023年全国烧碱累计产量超4,100万吨,同比增长3%,表观消费量约3,855万吨,较2022年增长约5%。行业平均开工率为85%,较上年基本持平。随着国家“双碳”政策持续推进,能耗较高的烧碱行业新增产能依旧受控,致使2021-2023年我国烧碱装置开工率达到近年高位水平。烧碱下游消费结构基本稳定,部分行业耗碱占比小幅调整,下游领域主要集中在氧化铝、化工、造纸、纺织印染、轻工和水处理等方面。

2、环氧丙烷行业

据公司统计,2023年环氧丙烷全球产能为1,598.5万吨,其中国内产能约652万吨,国内产能仍处于扩张期,全年多套环氧丙烷新装置投产,总产能同比增加150万吨,行业开工率较去年有所下滑。2023年全年国内环氧丙烷产量约450万吨,全年表观消费量约446万吨。房地产、冰箱冷柜、涂料等终端行业表现依旧弱势,导致主力下游聚醚多元醇、化工

下游丙二醇需求低迷,供需基本面偏弱,年内市场价格多保持低位小幅震荡运行。

二、未来面对的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氯碱工业作为基础原材料工业,由于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其行业周期与国民经济发展呈现较高的一致性。若国内经济发展增速降低,或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进而影响基础建设投资规模的下降,下游产品需求量减少,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目前国内氯碱企业同质化竞争日趋加剧,氯碱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差异较小,产品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生产成本的高低。虽然公司目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但如果不能继续巩固和提升成本优势,公司将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丙烯、原盐和原煤等。如果公司原材料的成本上涨,公司的生产成本将相应增加;如果原材料的成本下降,将可能产生原材料存货的跌价损失。尽管公司通过控制原材料库存规模等方式加强对原材料库存的管理,但如果原材料成本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仍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政策风险。国家发改委及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先后出台多项产业政策,从产业布局、规模与工艺、能源消耗、安全环保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予以规范,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行业内优势企业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公司现有产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产业布局、装置规模与工艺、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但随着行业竞争状况的变化,如果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出现调整,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并重,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并重,依托科创引领体系、零碳工业体系、智能制造体系、开放赋能体系和社会责任体系,打造新材料、大化工产业集群、科技、资本联合孵化集群和人才智慧集群,建设北海新材料基地、沾化新能源基地、滨城基础化工基地和电子化学品基地,把公司打造成创新能力领先、盈利水平一流、

管理水平卓越和社会责任先行的行业头部企业和零碳示范企业。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根据当前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经济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确定2024年公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深化“12345”发展战略,深度融合“十大行动”与“十大会战”,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全面赢取北海投产、科创攻坚、海外拓展、绿色转型、管理升级、资本运营及生态建设、激励聚能、安环固基、思想解放及人才强军“十大会战”的最终胜利。并慎重提出2024年主要产品生产计划:

产品名称单位确保力争
烧碱(折百)万吨77.5078.00
环氧丙烷万吨27.0027.00
三氯乙烯万吨7.908.00
四氯乙烯万吨7.207.30
氯丙烯万吨6.506.55
电子级氢氟酸7000.007000.00
六氟磷酸锂950.00950.00
环氧氯丙烷万吨6.806.90
双氧水(27.5%)万吨10.8010.85
发电量(全年只开小机组的情况下)亿kwh2.752.78
粉煤灰砖亿块1.101.15
原盐万吨52.0055.00
精制氢气万Nm33600.003650.00
丙烯万吨30.7936.00
合成氨万吨6.377.45
甲胺万吨3.053.98

围绕上述目标,董事会将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和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环保工作,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灵活制定销供产方案,全面分解、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主要产品生产计划实现。

二、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有关独立董事、股东回报等最新规定,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在生产经营、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中,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人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合理制定董监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率合理挂钩,薪酬变动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规范“关键少数”股份变动管理,杜绝违规减持。

三、培育新质生产力,以创新驱动激活发展新动能

加强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开发聚合、电子化学品、反应工程、催化、能源技术、中试转化等关键核心技术。塑造核心团队,持续扩大政府、企业、高校三大科研“朋友圈”,加强创新资源的协同运用和价值创造,拓展与外部资源合作交流的宽度和深度,建立专家合作评价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专家智库;强化内外部协同,聚焦公司产业,形成事业部技术团队、研究院研发团队、外部专家团队紧密结合的人才组织体系,同时进一步优化专家、科研骨干、实验员人才占比。加快推进科创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打造功能齐全、专业完善、配套先进的实验环境。同时加快中试基地建设,为科研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加快联合研发中心、专项工艺平台、科研设施共享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推进进度,搭建起更加丰富的创新平台。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解读,展示公司经营情况、产品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积极组织参加投资者接待日、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座谈会等,主动全面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

应。在新的一年里,董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水平,把握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坚定不移地支持和督促经营层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为把公司打造成为行业头部企业和零碳示范企业,为全体投资者实现价值提升而努力奋斗。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二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坚持“勤勉、尽责、公正、严肃”的工作态度和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重点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的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见会议资料之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坚持“勤勉、尽责、公正、严肃”的工作态度和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重点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的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2023年,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议案,各位监事勤勉尽职、高度负责,会议出席率达100%,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02-24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资料之二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04-26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06-051、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股权的议案 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08-29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09-22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10-27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11-22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组织监事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二期董事、监事培训班,学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上市公司治理与董监高的正当履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与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股东股份交易监管要求》等内容。组织监事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培训,监事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履职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监事会的总体评价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参加了5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5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已得到有效落实。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和真实有效。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收购锦元新材料100%的股权,是基于对标的公司进行充分分析、全面评价和客观评估所作出的决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强化和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依法进行了监督,认为这些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关联业务,有利于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的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及服务。相关交易均采取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批、披露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对外担保、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投资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认为:提供贷款担保是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担保风险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保密、登记和传递审批流程;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幕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于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不断强化监督,提高监督检查水平

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重点围绕关联交易、资金管理和内控机制等方面强化监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防范投资风险。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针对公司实际管理情况,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方面的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制度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监事会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三)继续加强学习,提升监事监督管理能力

继续组织学习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董监事培训,并加强与同行间的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监事监督管理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将积极拓展工作思路,严格履行程序要求,加大监管力度,探索有效监督的新途径,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公司不断加强内控管理、提高治理水平,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工作。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三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见会议资料之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109,639.75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247,775,624.44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政策,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总股本为2,058,036,276股,扣除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57,442,3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29,697.5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11%。2023年度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05,627,237.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57%。故2023年度合计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68%。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

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在保余额为283,106.88万元。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融资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列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66,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所对应的担保。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被担保方公司类型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担保额度(万元)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35.92%96,000
2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2.40%10,000
3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4.05%10,000
4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61.33%50,000
合计166,000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交各位董事确认和审议。

一、需确认和审议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元)2024年预计金额(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蒸汽、氢气、烧碱产品、收取场地租赁费等107,660,154.74109,023,562.244.61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销售烧碱、氢气、助剂类、设备,收取设计、安装、运费等26,966,408.4738,187,802.641.12
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收取设计费等服务47,169.810.28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烧碱、双氧水等25,766,898.7623,239,615.931.15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销售烧碱、双氧水等3,065,354.625,677,428.320.14
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设备等4,176,991.15
小计163,505,986.40180,305,400.28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支付运营维护、检测、物业管理、员工福利、餐饮服务费等34,108,616.2851,383,962.2623.49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码头费用55,000,000.00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购工业盐15,652,113.228,849,557.525.62
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16,582,981.13
小计49,760,729.50131,816,500.91
合计213,266,715.90312,121,901.19

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312,121,901.19元之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关联方(含新增)及交易内容之间进行调剂。其中: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于江、刘洪安、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于江、任元滨、张忠正、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3、与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于江、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4、与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刘洪安需回避表决。

5、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交易事项,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定价政策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或公司营业收入的

比例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或其下属单位签署了相关协议。对于尚未签署的协议或2024年度内即将到期的协议,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进行签署或续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度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天职国际主要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今,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居忠,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2:朱广超,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3:李效辉,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为本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地点、投资方式等)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九

关于选举王谦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因独立董事李文峰先生已提出辞职申请,公司需补选一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谦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建议董事会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现提名王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候选人简历:

王谦,男,1971年生,籍贯山东潍坊,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第十一届全国青联委员、山东省青联常委、第十一届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山东商会名誉会长、上海市山东商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山东省钢铁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2008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5年7月至2019年2月,任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9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21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3年10月至今,任海岱嘉会(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