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