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本次取消部分提案的情况说明
近日,因大华所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于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同意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原第9项提案,即《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等相关公告。
除取消上述提案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审议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本次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提案9-1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9-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大厦证券管理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64003联系人:刘春贤邮箱:bosssoft@bosssoft.com.cn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5号邮政编码:350108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审议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 |
受托人签字: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受托日期: |
附件二: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25。
2、投票简称:博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