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参会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5月8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若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丁绍标先生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鸿顺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